上面官方话语可以作另一种解读,给予女性官员足够的关怀与爱,让其拥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对提高女性官员的廉洁度、减少贪腐极为有利。问题是,这样的一种结论到底有多少科学成分呢?总体看,近三年来被查处并被公开报道的贪腐犯罪案件,比以前明显增加,这与国家加大反腐力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与性别无关,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无论男性官员还是女性官员,职务犯罪人数均呈高发态势。有什么证据表明女性官员三年前比三年后更拥有爱、家庭更温暖呢?那些尚在岗位,没有被查处的女性官员,难道她们的家庭都温暖吗?另外,认为女性职务犯罪的岗位多是直接与钱打交道,从而得出她们更容易触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的结论,似乎还有性别歧视之嫌。
我们都知道,人民检察院是查处贪腐案件,及对已经侦查完毕的贪腐案件提起公诉的司法机关,要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刑事司法原则,对相关定案的证据要做到“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也就是说,人民检察院应该是最懂得讲证据的,他们的工作也应该是最严谨的,稍有不慎,就可能制造冤案,使人失去自由甚至生命,但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近三年来女性职务犯罪基本情况来看,结论过于武断,经不起推敲。
贪腐问题,更多的是与制度设计缺乏科学性,权力监督缺失相关,人民检察院却舍本求末,只拿女性官员缺少爱说事,一种噱头罢了。
(北京晨报 许昔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