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代表跑到北京挖地下室,让人惊骇,不得不发出如下疑问:
一,既然是地方人大代表,就是应该是代表地方老百姓利益的代言人,你现在在北京买房,还挖地下室,你已经脱离与当地老百姓一起生活的环境了,你还怎么能很好地代表地方人民?地方人大代表管理部门对于那些不能与地方群众一起同甘共苦的人,是不是应该问责让其辞职呢?人大代表不能是“铁帽子”啊。
二,跑到北京挖地下室干啥?就算你不在地方居住了,跑到北京去了,人往高处走,我们也不反对,不过,居住就居住吧,你挖地下室干啥?一说地下室,笔者就想到电视电影中地下室藏东西的镜头,你要藏什么?我们不敢胡思乱想,但是正思奇想,也实在想不出挖十几米深的地下室干怎样的阳光勾当?
三,作为一个大企业家,为何不懂法?从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位地方人大代表是一个大企业家,但是,如此大的企业家,竟然违法私挖地下室,让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何不大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企业家法律素质欠缺,这是企业发展的软肋,是企业家的硬伤啊。全面依法治国时代,企业家的法律素质岂能如此低劣?
作为地方人大代表,就应该老老实实的为地方人民利益服务,应该与地方人民同甘共苦,跑到北京买房挖地下室干啥?现在,我们正在整治裸官,我看,也应该整治整治一些“裸代表”了。
(环球网 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