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李宝俊而言,“人大代表”这个身份是不是成了他的护身符,成了他耍赖的资本?如果不是私挖地下室挖塌了大街,这样的“老赖”是不是还会继续赖在人大代表的位置上?
如果不是私挖地下室导致道路坍塌引发的围观,徐州人大代表李宝俊身上到底有多少“坑”,外人恐怕还不会得知。1月31日,徐州市人大常委会确认“人大代表李宝俊的辞职报告合法有效”,这意味着李的人大代表资格已自行终止。但后续的调查发现,过去的十年间,李宝俊曾卷入徐州官场腐败窝案,因行贿徐州市泉山区落马区委书记被调查,名字被写入公诉文书,最终却全身而退;就在去年11月,李甚至因债务纠纷被徐州市中院“限制高消费”。
轰动京城的“挖坑”事件败露后,李宝俊“诚恳道歉、闪电辞职、卸责内弟”,这一系列动作流畅完美。不过,公众更关心的是人大代表李宝俊身上那些刚刚见光的“暗疮”:身陷官场腐败窝案,为何能全身而退?拖欠货款等致诉讼缠身,人大代表为何还能一直当下去?
剥离人大代表的“光环”后,李宝俊的“底色”布满瑕疵。除了之前谜一般从腐败窝案中全身而退之外,在徐州市两级法院公开的判决文书中,仅2014年,涉及李宝俊和其下属公司的判决多达20起。李宝俊还因公司欠款涉诉,败诉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限制高消费,位列“老赖”名单之中?
“人民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这是《代表法》第三条中的明确规定。人大代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如此劣迹斑斑,到底是如何成为人大代表的?
于李宝俊而言,“人大代表”这个身份是不是成了他的护身符,成了他耍赖的资本?如果不是私挖地下室挖塌了大街,这样的老赖是不是还会继续赖在人大代表的位置上?这样水准的人大代表,又如何为民代言?
就算没有这些个说不清道不明的诉讼官司,李宝俊也不能算作是个称职的人大代表。他常年在北京和徐州间穿梭,忙于自己的生意,根本无暇履职。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对李宝俊的议案没有印象”。很少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又身负老赖标签,这样的人大代表,当地人大机构为何不对其劝辞?其中缘由,更值得反思。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始于人大代表李宝俊在京城挖了一个“坑”,但是细究之下,李宝俊的背后似乎还有很多见不得光的“坑”,北京德胜门内大街的那个坑可以填平了事,而其他“坑”里藏着什么真相,必须继续挖一挖。
(新京报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