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媒体关于黑龙江某地监狱内罪犯对多名女子实施诈骗,并与警察妻子裸聊,胁迫后者进监狱与罪犯发生性关系的报道,引起网上网下轩然大波。如果不是那名警察受到罪犯敲诈,忍无可忍报案,说不定罪犯的嚣张行为还会继续发酵。
网友们普遍反应是愤怒加震惊,他们非常不解:监狱的管理怎么了?从前几年有的罪犯服刑期间用手机遥控企业经营,白天在监狱、晚上回家住,到近两年屡次发生罪犯杀死狱警越狱逃跑,引发社会治安秩序动荡,现在又发生罪犯在监狱内为所欲为。本来管理最为严格,由武装警察把守、装有好几道大铁门、配有高压电网的监狱,是罪犯丧失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执行场所,为何成了罪犯的“乐园”?
一些地方监狱发生一系列不该发生的事情,归结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出了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只挂在墙上。全国就法律执行标准而言,监狱是最统一的场所,从司法部到各省级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都发布了加强监狱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基层监所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每天是否有严格检查,制度是否全部落实到位是值得检讨的。
二是长期处于平稳时期,对罪犯的严格管理意识减弱。不少人认为,罪犯服刑期满都要回归社会,没必要管得太严,不想得罪人。责任不到位,必然导致托关系现象普遍,问题滋生、泛滥,最终酿成严重后果。
三是罪犯缺乏对监狱的敬畏。如今,罪犯中有不少是之前神通广大的“能人”,社会上能办成的事情,监狱内照样能办成。他们贿赂狱警、管教,单独吃小灶,底线一点一点被“突破”,久而久之就破坏了狱内秩序,把本不应存在的行为变成自然而然的习惯。
作为直接监管人员,部分监狱警察群体出现的问题更值得重视。当前很多监狱警察岗前职业培训做得不够,他们大多来自各地大专院校,虽然受到警察职业系统培训,但真正要从事监狱警察工作,很多素质并未达到。严重依赖铁笼、电网、手铐,导致思想麻痹、动作迟缓、缺乏职业威严。
此外,一些监狱警察缺乏职业荣誉感,他们有的欠缺职业精神,丧失理想信念,认为自己一辈子就干着“狱卒”的差事;有的为贪图享乐,收取罪犯家属钱财,给予罪犯小恩小惠;有的甚至参与贩毒、吸毒,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说实话,服刑罪犯在监狱内违法活动花样翻新、屡禁不止,在社会上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冲击力更大,损害了国家法律权威,也导致刑罚执行公信力下降。笔者为此建议:
首先,进行全国刑罚执行大检查,建立巡视机制,对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所辖监狱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尤其对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隐患及时查处、整改。
其次,监狱警察队伍中若出现害群之马,必须立即清除,净化干警队伍,否则就会带坏周边一群人。只有这样才能重塑执法公信力。
第三,进一步明确罪犯与管教干警之间的距离、界限,管制和教育并重,防止罪犯与管教之间界限不清,身份、地位混乱;尤其对于严重暴力犯罪的罪犯,要强化24小时不间断控制;杜绝违规物品带入监所,规范、隔离罪犯与外界的其他通信联络,防范扰乱监所正常秩序。
第四,加强监狱干警培训力度,管理制度不能只挂在墙上、停在纸上,经常开展模拟特殊情况的“练兵”,干警时刻绷紧严格执法这根弦,避免再出现违法、脱管、逃跑事件。
监狱究竟能不能成为全社会最放心的罪犯服刑改造场所,不再沦为罪犯的乐园,公众和舆论是最好的监督。就像这次报道中所披露的令人震惊的案情,掩盖得再好终究还是会被捅破,侥幸心理只能让危害越积越大
(环球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