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发展趋势,似乎并没太大的争议。但不论是在1978年之前的工业化,还是以后的快速工业化都始终存留着农民的问题。1978年之前农民通过各种赋税和价格剪刀差为工业化作出了巨大贡献;1978年以后,农民工通过长期低廉的工资,农村以几乎没有成本的土地,为今天的繁荣和快速的城市化贡献了不可替代的力量。那么,今天我们需要为农民做点什么呢?
笔者一向不赞同民粹主义的主张。社会转型具有不可逆转性,力图保留乡村社会原始美景的诉求未免过于浪漫。然而,在这个以发展为中心的社会转型中,农民的位势的确需要我们思考。
1978年以后,中国被称为是“发展型”国家,市场机制是“看不见的手”,后者配置社会资源,按照竞争的原则分配收益。而发展型的国家机器则极力支持这个机制,所有公共设施的投资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市场的发育。中国在摆脱贫困的过程中,依靠国家力量、机制的经验常常为世人称赞。但是,完全服务于发展的设置,可能令一些人弱化了国家在社会正义方面这一唯一制衡机制的本源职能。向正义和道德维度的回归,是国家真正合法性的路径,本届政府重视农村利益和农村改革的举措,正好验证了这个方向。
在以资本和技术为核心的工业化过程中,农民是落后的群体。他们拥有的知识和技能以及他们的组织能力,无法在工业化过程中、在市场中收益丰厚。工业化过程中,农产品是初级产品,它们的价格永远不会高于技术含量高的工业产品,这是工业化自身的规律。即使在农民数量很少的国家,农产品都有很高补贴。
土地是农民的高价值资源,但是,土地制度又限制了他们成为富人。此前,土地征用使得政府和商人富了,但多数农民没有。
中国过去三十多年的发展,更多的是市场的发育和国家与市场关系的调整。小农的结构并没有很大的改变,变的是年轻的农民都涌向城市,农村在衰落。当在现代化大潮中看到被市场无情甩在后面的农民和农村的时候,我们开始提出一个问题,国家的职责是什么?
笔者注意到,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具体七项改革任务,而要落实的多项农村改革方案中,涉及农村征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等三项土地制度改革最为引人注目。很显然,国家没有停留在招商引资的发展型国家的阶段。我们要提升农民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在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公共卫生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也不应只停留在书面上。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取决于对农民利益的保护。
(环球时报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