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吏”被查,高兴者有之,惋惜者亦有之。人的“能”,总是被他人所欣赏的一个重要因素。看此五“虎”的过往,他们确实都在各自岗位上做出过不少成绩。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曾是明星官员,自然不用多说。因为工作关系,我的一位女同事多次接触过上海“小虎”戴海波,她以“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来表述她的遗憾之情。
确实遗憾,这些“能吏”涉嫌违纪违法,等待他们的或将是漫长的牢狱生活。在重视法治的现代民主政治框架里,不守法的“能吏”,可能会让人心生几分惋惜之情,但遗憾者也不宜同情心泛滥。
看到舆论给五“虎”贴上的“能吏”标签,我很容易就想起一代名臣、明代万历时期的内阁首辅张居正的用人观。他曾以“重用循吏,慎用清流”而为世人所熟知。何为循吏?就是脑子一根筋,只想把事情做好,把事功放在第一位,而不会有道德上的约束;清流则不同,总是把道德放在第一,说得多,但是办成的事儿相对少。
张居正的用人观一直备受争议,但后世官员模仿其做法的也不少。直到今天,官场中依然有人在认真考察张居正的为官智慧。明王朝的历史背景与今天这个时代不可同日而语,然而历史终究难以全然割断。有些人就是欣赏张首辅的用人观,且自觉或不自觉地加以应用实践。
循吏与清流是截然不同的两类官员。前者唯政绩马首是瞻,后者重视道德,却做不出让上级满意的政绩。天下之事似乎真的是难以圆满。对用人者而言,关键的问题在于:你要的是什么?当然,很多官员恐怕介于绝对的循吏与清流中间,没那么泾渭分明。这时候的问题则是:你偏向什么?是政绩还是道德?
道德二字,不是法律概念。在今天这个时代,问题恐怕要替换为:你是选择法律上的“不粘锅”,还是唯政绩论?不同的官员选择依然会不同。今天的中国社会,政商关系依旧有暧昧地带,某些时候法治的口号性大于实践。因此,在一些实用主义者那里,对能吏往往会更青睐,却将正义、法治弃于一边不顾。
近一两年中,在高层严厉反腐的背景下,大批官员落马。其中庸者少、有能力者居多。由此来看,此次落马五“虎”均为“能吏”,并非偶然。这个现象反映出的是,精英官员阶层所缺少的,并非生产政绩的能力,而是缺了对“不粘锅”文化的欣赏,缺了对法治的应有敬畏。“不粘锅”文化与对敬畏法治是有紧密联系的。官场中所谓的“不粘锅”,即为一是一,二是二,没有模糊地带,且不可用潜规则替代明规则。
有道德的庸吏不足取。但是,能干之人因为恪守法律、尊重操守而难以出政绩,则是社会大环境有问题。当下高层大力整顿吏治,极为必要,只是这种整顿并非抓几只“老虎”了事,而应该在官场文化的改造,以及政府守法的层面上多些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政府自身以及精英官员得带个好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不适用法治社会。
说到底,用人之道,德为首,守法为要。没有了这样的前提,被提拔之人再能干又有何用?那将会是一柄“双刃剑”,或会做出一些成绩,但也可能深深伤害这个社会。
(晶报 汪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