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书没写好,直接奔行草”,如此书法水平的“令人不敢恭维”程度,当然可想而知。而既然如此,“有的领导干部”何以“还敢裱了送人”?
这当然并不只是因为这些领导干部,对自己的书法水平完全缺乏自知之明、只知盲目地附庸风雅,而主要还在于,基于作者特殊的“领导干部”身份,这些“书法作品”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又是有市场的,不仅确实“送得出去”,而且往往还“价值不菲”,不仅一方面领导干部自身“敢裱了送人”,而且另一方面愿意甚至主动追逐索求领导干部“墨宝”者同样大有人在。这诚如最近针对“许多领导干部热衷兼职书画协会”现象,原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周一波指出的,“个别人作品低劣,却卖得很火”,“名正言顺地收钱,默许雅贿”。而此前湖南书法家协会公布的一份“会员作品润格表”也曾向我们显示了一个令人瞠目的、严格遵循“官大字贵”规律的书法价格行情——“协会主席每个字3000元、会员每个字300元”。
很明显,在现实中,领导干部的书法之所以“敢裱了送人”并且显得“很值钱”,实际上并不是由其书法的艺术价值决定的,而是其身上的“官位”以及背后所代表的权力权势所决定的。这也就是说,有的领导干部“楷书没写好,直接奔行草”的书法水平固然不值得恭维甚至“不值一哂”,但是其背后的这些官位、权力显然又是让人不能不乃至不敢不恭维的。
因此,“有的领导干部楷书没写好,直接奔行草,还敢裱了送人”,归根结底,其实并不是一个书法艺术问题,而是一个权力腐败问题,“敢”还是“不敢裱了送人”,并不取决于书法艺术的鉴赏评判标准,而取决于对官员手中权力的监督制约程度——能在多大程度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而最终“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取得反腐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比如,对于一些官员借“润笔费”名义变相收取“雅贿”,一些文艺圈人员打着艺术的旗号充当“权钱交易”掮客等腐败现象,实施“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地严厉查处打击,彻底使之“不敢腐”。再如,对一些领导干部兼职书法家协会等社团现象,进行彻底的清查清理,并在制度上实施严格的“政社分开”,确保“不能腐”。
(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