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对造谣诽谤决不能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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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互联网上不时出现针对具体人涉腐、涉黑及涉性的极端传闻,有时甚至是彼此攻讦,引发巨大轰动。这些激烈的信息有些登在正规媒体上,有些在微信群之间传来传去,真假难辨,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名誉伤害。

  我们强烈希望这种情况能得到有效抑制。有些受到传闻攻击的人选择报案和起诉,这样的依法维权应当受到支持。警方需及时立案,推动轰动性纠纷的依法处理。造谣诽谤者必须受到法律规定的惩处,这对清理舆论场,把相关互联网平台带出谣言的泥塘具有重要意义。

  在大众媒体时代,似乎没什么信息比针对名人的“丑闻曝光”更具吸引力,这种信息一旦出现,就会在网上形成排浪式传播。即使最后证明是假的,对当事人的伤害也已实际发生,其影响很难彻底消除。

  以往这种情况具有偶发性,但一个时期以来,这种做法在逐渐变成网上流行的“斗争手段”。这类信息有的尚有来源,有些连来源都模糊不清,还有些明显来自境外,形成越来越复杂的局面。

  如果纵容这种现象自行扩散,将对中国的社会秩序造成越来越严重的干扰,毒化国人围绕道德及行为准则的诸多认识。呼吁人们不理会不传播这些传言相当程度上是徒劳的,民众不可能纷纷争做“模范网民”,围观最刺激的事情是互联网与生俱来的“俗态”。

  因此推动对诽谤性传言的治理,主要还得依靠法治的力量。应针对传播最广的那些谣言下手,再多抓几个“秦火火”,把处理过程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这样的依法精确打击最具有震慑力,公众也会从中汲取丰富营养。

  必须指出,治理诽谤性传言是让所有人都多些安全的法治工程。因为如果“文革”中大字报式的人身攻击可以肆意转化到今天的互联网上横行,那是对法治的公然蔑视,是从与大众安全息息相关的方向挖社会秩序的墙脚。如果我们今天热衷于围观“莫须有”的丑闻,那么谁也不能打保票,下一个受害者不是他自己。

  一些人出于舆论阵营或圈子的利益,当己方人士受诽谤时就强烈谴责,协助反击。对方人士有同样遭遇时就拍手叫好,鼓动围观。这种做法极不可取,很多公共恶习就是沿着社会群体的裂缝不断扩大根系,渐成危害的。

  让各种“造谣有理”的诡辩都去见鬼。我们要一个讲理、守法的舆论场。我们呼吁越来越多受到诽谤的人站出来依法维权,我们尤其希望司法机关使出足够力量,打击形形色色的造谣者。

(环球时报 佚名)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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