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一孔姓男子为抗争计生执法,爬上广东中山市光明桥吊塔并在吊塔上呆了近5个小时。媒体援引其妻陈女士的话称,“年二十八,我三张银行存折的钱突然被全部划走,征收社会抚养费,事先没有告知,我们不服”。中山市卫计局人士则表示,陈女士在法定期限内及该局发出催告书后未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征收决定。“卫计局所有程序依法”。
在一胎政策不断松动的当下,计生执法颇显微妙。一是计生转型已然凝聚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共识。二是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成了当下改革的重点,公民权利意识愈加勃兴,对执法者的严格依法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爬吊塔对抗执法当然算不上是“依法维权”,哪怕是作为“弱者的武器”来使用,也不能且不应鼓励。
对卫计部门来说,一句“所有程序依法”不足以消弭抗争者与围观者的众多质疑。征收范围是否得当?数额确定是否合理?告知程序和直接划扣的征收方式是否严格依法而无瑕疵?在自媒体时代,所有的执法细节都会被围观的网民一一审视,甚至放大。“所有程序依法”需要具体的证据材料来支撑。
从法律上说,社会抚养费并不是什么“超生罚款”,而是一种“行政收费”,因此征收社会抚养费要使用征收程序,而不是罚款程序。卫计部门当然也不是“处罚主体”,而只是“征收主体”。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过程中,过去常见暴力征缴。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征收”显得文明多了。强行划扣被征收人银行存款是否合法,单从目前报道所传递出的信息还没法准确判断,但对于并不熟悉法律的被征用人来说,及时和有效的法律援助显得格外重要。
注意到中山个案中被征收人的些许表述,如“我只上过两年小学,看不懂。对方就说,签名就行了,有钱就罚,没钱就算了。现在钱突然被划走,感觉被骗了”。相比起卫计部门谨慎的法言法语,被征收人的辩解不得要领,在法律对抗中完全处于下风。我们不能鼓励无理抗法,但我们应争取争议双方在可能的情况下都能拥有平等“武装”。法庭上的“控辩平衡”原则,在行政执法争议中同样凸显。
而纵观网络舆论对抗争者压倒性的支持,倒不能简单地说是在支持无理维权。有关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正当性之争,更多是一项立法议题。而社会各界对社会抚养费去向的持续追问,迄今并未得到有效和满意的答复。这种普遍情绪在网络舆论场上常常被代入到具体的个案之中。个案公正与制度公正已然捆绑在一起,不知今年的“两会”,能否对此议题在立法领域展开讨论乃至争议,给民众也给民生一个更具确定性的答案?
(京华时报 王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