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 〈随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病种目录(试行)〉的通知》文件。
该《病种目录》经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共同拟定,经反复多次征求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意见后多次修改定稿,报市人社局审核时又送市卫计委组织医学专家征求意见再次修改形成,由两部门联合发文,适用于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病种目录》规定不予支付的住院疾病病种和项目共62条,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疾病和不需住院观察治疗的疾病等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畴,以确保有限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更需要住院治疗的疾病上,保证了医、患、保三者的共同利益,从而促进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