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出台《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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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陈巧玲报道:“听说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放宽了,我小孩年底满6岁也能上学,有这回事吗?”……近日,省教育厅出台《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简称《规定》),不断有家长致电本报,询问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事宜。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入学年龄有“松绑”但并非无限制。

  据了解,日前湖北省教育厅出台的《规定》,从规范入学行为、明确编班办法、关爱尊重学生、减轻课业负担、保障学生安全、健全保学机制、完善家访制度、严格课程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九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首次明确提出未满6周岁儿童也可入小学,“凡秋季开学时年满六岁的儿童必须入学。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各地要制定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向社会公开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严禁对在校学生实施开除、退学、强制转学、拒绝报名等行为。”

  对此,市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规定》对儿童入学年龄有所“松绑”,但也是有限制条件的,首先必须保证年满6岁的儿童入学,然后再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解决心智成熟有意愿上学的年龄稍小的儿童。新规出台主要针对部分年龄尴尬 (离6周岁仅差几天或个把月)又有需求的儿童作出的“限定规定”,并非表示未满6周岁的儿童都能入学,更不是鼓励儿童过早入学。

(随州电视台 君君)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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