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城管委依据去年出台的全国首部城管考核办法,公布了“首次城管员考核情况”,2000多名正式队员考核全部合格;4000多名协管员中12人不合格,其中10人被辞退。
近年来,武汉城管不断推出柔性执法的新举措,譬如“卖萌执法”“献花执法”“围观执法”,甚至是“卧底体验”。而其去年起实施的《城管员工作守则及考核办法》,也是其柔性执法的一部分。
不能说该考核办法没实效。但这无法阻止首次考核结果招来质疑声一片:在“城管员”倒数前十的,全是协管员,这合理吗?要知道,协管员没执法权,只能配合正式城管队员执法,并受其指导。同样的工作与执法环境下,协管员违法行事而正式队员独善其身,不合常理。更何况,协管员违法违纪,负有指导和规范责任的正式队员也难辞其咎。
从行政规范上来说,协管员根本就不是在编城管,跟正式队员混到一起参加城管考核,本就荒唐。而即便按照武汉城管首创的考核办法,城管执法人员、协管员和市容监督员统一纳入考核序列,也应该区分在编与不在编的情况,可以评最差“临时工”,但更应评出最差“正式工”。
事实上,去年10月,武汉硚口区城管因没收速递网点货物与快递员发生流血冲突,双方用菜刀互砍致受伤,一名城管执法队员涉嫌故意伤害。按理说,涉事正式队员违反了“严禁辱骂殴打管理相对人”的禁令,考核难道也合格?
武汉城管出台考核办法之初,公众就期待它能杜绝“出事就是临时工”现象。但这份蹊跷的考核结果,表明它并未跳出这怪圈,只不过由“扛罪”变成了“扛差评”。问题是,协管员两倍于正式队员,而且是“流水的兵”,若果真可用来“扛差评”,严肃的考核将变成敷衍塞责,无益于城管工作的改进。所以真要考核,不妨将在编城管单独列队,比比能力与素质。
(新京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