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发生口角,本是一件小事,可是一时意气逞强斗狠,因误烧两棵树引起纠纷,造成一人重伤二人轻伤,二人轻微伤,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严重后果。
汤某和董某两家田地相邻,2013年10月,汤某烧田边地埂时,误将董某田边的两棵树烧死,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汤某将董某头部打伤,汤某因无力赔偿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14年1月26日,董某亲属在董某家中聚会得知汤某将其打伤并未赔偿,便一行八人到汤某家中向其家属索要医疗费,索要无果又与汤某的胞弟发生打斗。汤某因亲人被打,气愤不已,遂邀约亲属朱某等人手持木棍、铁锹等前往董某家报复,造成董某家中五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近日,经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随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汤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他涉案人员八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冲动是魔鬼,小不忍则乱大谋,为一小事不计后果,逞强斗狠、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害人害已,以致身陷牢狱,值得世人警醒。
(随州日报 王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