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随县厉山工商所和12315基层协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结束了一起消费者廖某与陆某长达4个月的消费纠纷。
廖某于去年在陆某所经营的修理部去修理发电机,经双方协商并写下收据:收取费用450元,且包修四次。日前,廖某再次到陆某的修理部修理发电机,陆某要求付相应维修费。两人就之前达成的协议包四次产生纠纷。
镇工商所人员接到廖某申诉后,找到双方了解情况。陆某坚称修理已超过四次,应付维修费用。鉴此,工商人员多次找到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陆某赔偿廖某200元且廖某收回已坏发电机的一致意见。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