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混搭”烟花公开售卖被罚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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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节将至,烟花走俏。广水一经销商为牟取更大的利润,竟在木地板旁堆放烟花公开售卖,被工商人员现场查获。1月3日,业主邢某为其走的这步“险棋”,“花”了1500元。

  去年12月21日,工商执法人员巡查城郊经销商邢某门店时吓了一跳,发现该店在成堆的木地板等易燃物品旁,堆放了大量烟花爆竹,而该店核准的经营范围为:木地板、复合地板、集成吊顶、灯具等零售经营。其行为不仅涉嫌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而且 无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无疑给附近居民安装了一颗“烟花炸弹”。

  经查,去年12月,邢某擅自改变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共购进笛音烟花12个,进价为55元/条,销售价为65元/条;爆竹30卷,进价为30元/卷,销售价为40元/卷。

  邢某改变核准的登记事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未到工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鉴于邢某积极配合调查且有悔改表现,工商部门遂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1500元。

(楚天快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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