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公证处疑云重重 两重号文件任命不同负责人(3)
时间:2014-10-22
作者:newsman
来源:中新网

  实际上,除去赵强副局长所称被废弃的119号文件以外,此前康巴什公证处在自治区司法厅备案中涉及的负责人,均为鲍先锋。

  据鄂尔多斯司法局相关人员介绍,康巴什公证处成立时,曾经借用了谷春梅的资质。按照《公证法》规定,一个公证处应该有两名以上的公证员,当时康巴什公证处有资质的只有鲍先锋,只能找到在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工作的谷春梅帮忙。

  谷答应帮忙,但她并不常来上班,同样领着两份工资。

  虽然除鲍先锋以外的3名负责人贺霞、郭永清、谷春梅都存在问题,但最初并没有人因为举报受到处理。2012年年底,康巴什公证处已经将所有备案人都改为了符合资质的谷春梅。2012年12月,谷春梅也辞去了仲裁委的工作,正式进入公证处工作。

  2012年年底,觉得自己才是真正负责人的鲍先锋,在未获得通知的前提下,参加了当年的鄂尔多斯公证协会的换届大会,结果被人赶了出去。

  “这个事情给我很大的打击,我自己又没错为什么被赶出去?”此后,鲍先锋的举报开始升级,开始涉及入股一事。

  反弹也很快到来。2013年3月5日,康巴什公证处发出通知,称“由于鲍先锋同志长期以来在网络媒体上散播不实言论,诋毁我处及领导、职工形象,给我处的工作和声誉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且“无故三次(不包括三次)不参加组织的正常学习和活动”,停发鲍先锋工资。

  公证处正在停业整顿

  2013年6月左右,鲍先锋给中央巡视组寄去了举报材料,7月,举报终于有了反应。

  2013年7月9日,鄂尔多斯市纪检委约谈了鲍先锋,并向他出示了纪检委的处理意见。鲍先锋回忆称,处理意见大意是说,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拟给予郭永清、谷春梅等人行政处分。鲍先锋在处理意见上签了字。

  此后,市纪委向司法局作出了纪律检查建议。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强告诉记者,司法局已经按照相关建议进行了整改,但他表示,建议中并没有涉及贺霞和入股的事情。

  赵强称,按照纪委的建议,文件管理混乱的问题,司法局的相关领导已经作了检查,郭永清和谷春梅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郭也退还了多领的工资,“不过当初的文件到底什么情况,确实不清楚了”。

  直到2014年,鲍先锋才得知这样的处理结果,其间他多次找到纪委,希望获悉处理结果,“签字的时候还以为只是同意方案,后来才知道,好像我一签字就没事了。”

  2014年9月17日,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重新公开遴选康巴什公证处负责人。最终,原东胜区公证处的一名副主任当选为新的主任,目前康巴什公证处仍在停业整顿中,最新的通知是全员要准备竞聘上岗。

  鲍先锋对此并不满意,他认为这是变相的打压:“正常来说应该从公证处里面选,而不是全市。而且现在的竞聘也不知道怎么考,搞不好不让我干了也说不定。”

  不过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强表示,自从鲍先锋举报以来,局里从来就没想过打击报复:“他反映的三险一金,除了公积金都给他解决了,停发的工资也都补上了。”

  赵强表示,以前有人私下说公证处分红,不正规,这些事情都没证据也搞不清楚,但是整顿以后,康巴什公证处一定不会再出任何问题。

  曾有报道称,鄂尔多斯市司法局每年从每个公证处收30万元到50万元不等。赵强特别强调,只有一次市公证处曾经上交过30万元,但这30万元是先交到了市里的预算外财政,之后财政才拨给司法局。“更何况鄂尔多斯的大多数公证处一年的收入还不到100万元,怎么可能交给我们这么多。”赵强说。

  “到最后他们还是回避了贺霞是谁,是谁造的贺霞的任命文件,”鲍先锋说,纪检委在约谈的时候曾经告诉他,他们没能查到贺霞是谁,入股的事情也没证据。

  鲍先锋向记者强调:“只要查账肯定能查出来,不然的话,我实名举报这么久,不就成了诬告?”

  2013年1月9日,武社平当选鄂尔多斯市政协副主席。武社平明确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贺霞实际上是王桂萍的爱人介绍到公证处的,是一位北京的律师。武社平称,公证处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当时有一些股份制的探索,是一种改革。

  武社平强调,贺霞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自己没有入股分红。他表示,纪委曾经调查了3个月,对情况最了解。

  记者联系了鄂尔多斯纪委的相关负责人,对方以感冒为由,婉拒了采访。

【责任编辑: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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