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鲍先锋,他背后是康巴什公证处在东胜区的联合办公点。
王桂萍退还鲍先锋8万元后给他发短信称,这8万元是单位借个人的钱。
组建仅4年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公证处疑云重重。
成立之初,同一编号、同一天签发的文件却任命了两个不同的人为公证处的负责人,但最终负责该公证处的,却是从未出现在任免文件中的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的一名主任科员。
更让人不解的是,司法局重号文件所任命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康巴什公证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上的法人“贺霞”,从未在公证处出现过。康巴什公证处副主任鲍先锋实名举报称,该公证处存在入股分红现象,其中贺霞占40%,贺霞背后,实际上是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的一名前领导。
此外,直至今年9月重新推选负责人之前,康巴什公证处的前后3名主任,均存在资质问题。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原局长武社平则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康巴什公证处是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成立时曾经尝试过股份制的探索。但他强调,贺霞是当时公证处的另外一位副主任王桂萍的爱人介绍的,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强告诉记者,目前康巴什公证处正在停业整顿,虽然贺霞的身份和重号文件的来源始终未能厘清,但赵表示,“整顿以后的公证处肯定没有问题”。
两份重号的任命文件
鲍先锋第一次听到贺霞这个名字,是在2010年7月的一天。当时,司法局的主任科员郭永清找到已经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证处工作了15年的鲍先锋,问他愿不愿意去正在筹建的康巴什公证处任副主任。
“他说让我过去做副主任,主任是一个叫贺霞的,说是人大研究生毕业的一个律师。”鄂尔多斯不大,做公证业务的都互有耳闻,虽然鲍先锋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贺霞”,但他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康巴什新区是鄂尔多斯的新城开发区,从2004年新区定名为康巴什,2006年市政府整体迁移至此后,许多机构都陆续在康巴什成立了分支部门。2010年年初,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也开始着手筹建康巴什公证处,负责人就是曾任公律科科长,后因年龄问题转任主任科员的郭永清。
新的单位显然更有空间,鲍先锋很快就决定加入,但蹊跷的事情也随之而来——9月初,在帮单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时候,鲍先锋在材料中发现了自己被任命为公证处负责人的批文,并且公证机构执业证上的负责人一栏也是自己的名字。
鲍先锋称,此前办证时司法局领导曾交代他要去签字,但是后来同事接到电话,又告诉他不用他签字了,所以此后他没能参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工作。
“当时不知道什么情况,我还以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也是我的名字,在想是不是自己要做主任了。”鲍先锋说。
出乎意料的是,2010年9月19日上午,在康巴什公证处的成立大会上,当时的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局长武社平却宣布,公证处主任为郭永清,鲍先锋为主管业务的副主任,王桂萍为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在当天的大会上,贺霞的名字根本没有出现,贺霞本人也没有到场。
鲍先锋表示,当时武社平曾强调,由于工作繁忙,局里对郭永清的任命还没有出台文件,但以后一定补上。“这个文件一直没有,而且郭永清是公务员,也没辞职,怎么能当主任呢?”鲍先锋说。
10月,在办理公证业务时,鲍先锋发现,与执业证不同,公证处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负责人一项,均为没有出现过的“贺霞”。同一机构的正式登记文件中,就这样存在着不同的负责人。
贺霞还在康巴什公证处最初成立时印刷的推广卡片上留下了自己的痕迹——卡片介绍称,康巴什公证处“公开招聘了工作人员11名,其中人大法律硕士1名”。所谓人大法律硕士,实际上就是指贺霞,但卡片上列出的工作人员,包括主任郭永清在内,只有10人,并未出现贺霞的名字。
中国青年报记者获得的文件显示,关于贺霞与鲍先锋的任免,牵扯到鄂尔多斯司法局的两份重号文件:119号文件与129号文件。119号和129号文件同时存在多个版本,分别同时任命了“贺霞”与“鲍先锋”为康巴什公证处的负责人。
119号文件共有3份,均为市司法局在2010年8月23日向自治区司法厅上报的文件。第一份名为《关于同意公证员鲍先锋转换机构到康巴什公证处工作的报告》,另外两份名为《关于康巴什公证处负责人的任命决定》,相同的措辞中仅有任命的负责人不同——一份为“贺霞”,一份为“鲍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