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安徽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9时20分,他被法警从审判厅北侧带入法庭。生于1960年的毋保良中等个头,身上穿着合肥市第二看守所的黄色看守服,短发里白发驳杂。他进来时面无表情,微低着头,没有看旁听席上情绪激动的亲属。
公诉人指控,从2003年至2009年,毋保良在担任萧县副县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等职务时,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干部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38.9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价值3.5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一块。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检索,其被指控受贿金额之巨,在我国落马的县委书记中名列前茅。而萧县经济基础并不好,截至2010年年末,县政府的相关债务约7亿元。
毋保良“政商通吃”,被指控的受贿多达109起,涉案130人,总次数达800多次,以致于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整整花了半小时。但辩护人认为,能以受贿罪指控毋保良的,金额只有3.5万元。
据悉,案发前,毋保良退回了部分钱款,经认定的累计有人民币1400多万元。
此外,该案还有个被其辩护人称为“前所未有”的特点:从2006年12月起,毋保良将大部分受贿款项交存到萧县招商局和萧县县委办公室存放,这部分金额到底是否算受贿款项,是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还有,公诉人指控毋保良通过节日、看病、嫁女收受的礼金多达321.2万元。当地官员称这是公开的秘密,“各个乡镇都这么做”。对于收受礼金的行为到底该算受贿还是违纪,控辩双方也有争论。
“政商通吃”和“边退边收”
毋保良的案发,源于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管委会原主任王宗元受贿案。2012年4月,他被认定非法收受财物40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新华社的报道说,王宗元主动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庭审中公诉人证实,纪检监察机关正是在查处王宗元时发现了毋保良的受贿线索。
庭审披露的案情显示,毋保良“政商通吃”,109起案件中,有39起为收受个体建筑商、企业老板的贿赂,有65起为收受当地党政干部的贿赂。毋保良被指控的受贿中,金额最大的一笔为900万元。
检察机关称,2009年至2010年期间,毋保良3次收受萧县个体建筑商周长青和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秀芝人民币共计900万元,为两人购买、开发萧县老火车站地块等事项提供帮助。
双方的权钱交易不限于此。2008年8月和2009年上半年,毋保良又先后收受吴秀芝价值人民币3.5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一块,以及人民币5万元,为安徽皖王面粉集团申报国债项目等事项提供帮助。
据了解,萧县城区繁华地段的开发就是由皖王面粉集团公司来做的,毋保良给予了诸多“支持”。公诉人称,毋保良甚至向吴秀芝透露了一宗招拍挂土地的底价,皖王面粉集团因此获取了巨大利益。
在起诉书中,毋保良像这样接受开发商、建筑商贿赂的案例还有很多,他也因此忙着为企业在融资贷款和抵押担保方面提供帮助,为建筑商承揽工程给发包方打招呼,为开发商在土地拆迁和楼房预售手续办理方面“提供方便”。
然而,更多的案情来自他接受同僚的“进贡”。
起诉书所列举的行贿人单位,几乎覆盖了萧县所有的乡镇和县直机关。其中数额较大的,正是在外界看来油水较多的部门。行贿的大多是单位负责人,如住建局局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等,他们送的金额都在20万元以上。起诉书认为,他们送钱的目的,都是为了让萧县的一把手能在“工作的开展和个人的提拔上提供帮助”。
令人惊讶的是,萧县4大领导班子成员也被指争相向毋保良送钱。萧县人大副主任朱以书、萧县政协副主席王安民、萧县政协主席陈安源、萧县常务副县长崔宏广等人,也都出现在起诉书中,他们每人送了几万元,理由则是“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
公诉人还特别指出,有一起涉及党政干部的“权钱交易”尤其恶劣:2008年4月,萧县教育局局长邢华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媒体曝光,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后被免去职务。邢华为了尽快恢复职务,同时调整妻子王建乐的职务,夫妻俩分4次送给毋保良28万元。事后,毋于2010年4月将邢华任命为萧县体育局局长,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收了太多的钱,也让毋保良内心感到惊恐。在收受钱财的同时,他也退还了一部分,包括人民币1370.8万元、美元6万元、购物卡1.8万元和现金支票15万元。
在庭审中,毋保良也讲述了自己的“三退原则”:“有请托事项的、数额大的、跟送钱人交往比较少的”会退还。
他的委托代理人也举了个例子:有人想承揽萧县校舍的危房改造,先送毋10万元,退了;又送给他50万元,又退了;再送他20万元,还是退了;又送他5万元,仍然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