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起行政诉讼挡不住强拆(3)
时间:2013-08-09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上述表述,引起了部分被征收人对“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是出于商业利益还是公共利益”的争议。

  但长沙市中院的一审判决书认为:“不能因其部分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采用的是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而将其置于公共利益范畴之外。”判决书称,部分被征收人认为棚改项目不属于“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其在“公共利益”问题理解上存在片面和狭隘的认识。

  日前,记者以投资商的名义,致电开福区商务和旅游局招商项目科科长杨烨。他表示,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预计明年可完成拆迁,待土地出让计划出台之后,即可以进行招商,投资商也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拿地,“它那边是商住性质的用地”。

  采访中,附近一名居民推测,黄兴北路拓改和棚户改造工程是长沙市重点工程,在各部门的重视下,有关部门之所以没有重新划定红线范围,可能是为了节省时间成本。

  但对何鹏而言,他更关注的是今后的新生活。几个月后,他的妻子将生产,这个刚从强拆走出的家庭面临考验。

  8月2日凌晨3时许,被执行强制拆除的10小时前,记者前往福源花园公寓小区门口探访。此时,一些人员已在小区的通道守候。

  9时许,何鹏发现家中被停水停电。13时许,由于承受不住心理压力,何鹏主动打开房门,随后被带离现场。

  次日15时,何鹏回到家中,只见门、窗都被卸下,墙壁被凿开许多槽,埋着的电线都被取走。屋内无任何家具,因为他被带离后,工作人员就把家具搬进了他的周转房。

  如今,站在福源花园公寓楼下,可看到许多类似的空屋。但仍有住户在“坚守”。

  “我没有自己的房了。”何鹏说,按照强拆后签订的协议,他可获得每平方米8600元左右的补偿款,但目前周边房价最低是8500元,最高的为1.4万元。

  王小华说:“棚户区改造也好,建黄兴北路也好,修地铁1号线也好,最基本的,是不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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