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清查中介乱象处分226人 单位收取中介赞助费(2)
时间:2014-11-11
作者:董雄波
来源:荆楚网

  鄂州市建筑设计院工作人员杨国平以单位名义承揽设计业务。2009年9月和2011年12月,经该院原院长赵长生同意,杨国平以单位名义承揽鄂州“和馨居”棚户区改造工程部分设计业务,以个人账户收取设计费。市住建委给予赵长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杨国平行政记过处分。

  黄冈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违规出借资质。2010年至去年,该环科所违规出借资质给麻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麻城市环科所将所获收益存于个人账户;自立名目发放奖金,违规列支礼品和土特产费用。黄冈市纪委给予时任市环境监测站站长、市环科所法定代表人徐胜(现任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市环保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麻城市纪委给予麻城市环科所所长雷克亮党内警告处分;麻城市环保局给予麻城市环科所报账员曹丽英行政警告处分。

  潜江市安监局原监管科科长王祥新非法从事企业安全评价业务。去年7月至10月,王祥新以湖北邦安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承揽湖北某石化工程集团公司、潜江某钻井技术服务公司等五家公司安全评价业务,并授意他人伪造“北京某安科技术有限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为上述五家公司出具安全评价报告,上述五家公司据此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王祥新从中非法获利。市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王祥新有期徒刑1年6个月。市纪委监察局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王祥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市安监局局长李泰祥、分管副局长肖劲松诫勉谈话。

  省住建厅对所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疏于监管。去年2月至6月,该院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和外事部门审批,先后分4批组织57名专业技术人员,以考察为名前往台湾、香港、泰国等地公费旅游。省直机关纪工委给予该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黄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委书记、副院长黄平党内警告处分;省住建厅给予黄熔行政记过、黄平行政警告处分,责令省住建厅规划处处长洪盛良作出书面检查;省纪委责令省住建厅负有领导责任的总规划师童纯跃作出书面检查。

  郧县房管局对所属房产协会疏于监管。

  2012年9月至去年10月,该协会以评审费、网络服务费等名义向会员企业违规收费,向郧县建筑协会和12家会员企业摊派费用;以考察为名先后4次组织61人次赴台湾、北京、欧洲等地公费旅游。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县房管局原局长杨国强(现任郧县政协常委)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县房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房产协会理事长张明勇撤消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相关责任人张如空、李萍、尹巧华、贺世平、冯文革、黄军琴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孙绍斌行政警告处分。

  部门(单位)在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私设“小金库”和报销费用问题

  武汉市教育局直属教育条件建设管理处违规设立中介公司、乱发福利。1995年 9月,该处设立教育工程监理公司,租用他人资质违规经营收费。2009年至去年,该处通过监理公司给干部职工发放福利。市教育纪工委给予该处原处长赵培坚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处原办公室主任李军行政记过处分;对该处党总支书记何砚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阳新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违规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报销费用。2012年至今年3月,该局违规在县综合性能检测站和县道路运输协会报销福利费、招待费、车辆运行费。县纪委给予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肖志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局党总支委员、副局长吕建勃和局党总支委员陈洪树党内警告处分。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旅游局在旅行社行业协会私设“小金库”。2010年1月至去年3月,该旅行社协会用白条和现金收取培训费、会费、处罚金、年审费等,未纳入协会账册核算,结存现金由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科科长兼协会秘书长曹东来个人保管。武当山特区党工委免去曹东来科长职务;特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旅游局副局长兼旅行社协会会长任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曹东来行政记过处分。

  神农架林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违规开办公司、滥发津补贴。2009年5月,该站设立神农架林区诚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站长李健兼任公司经理。李健任职期间,违规收取企业赞助费,在该公司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给质监站职工滥发奖金、津补贴和福利费。林区纪委给予李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区住建委免去其站长职务。

  部门(单位)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问题

  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口分公司项目部违规购买中介服务。2010年,该项目部未经招投标程序,指定上海某监理咨询公司提供武汉新港金口港区重件多用途码头工程部分项目的监理服务。武汉港务集团给予该项目部负责人王翼及集团工程技术部部长程晓芬党内警告处分,对集团分管基本建设的总经理助理徐继传诫勉谈话。

  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违规购买中介服务。2012年,该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和财政局未经招投标程序,将上海大道建设和常湾小区还建房项目委托给不符合条件的中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评审,并多支付中介服务费。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局给予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念东和开发区财政局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贺平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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