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幼女被迫卖淫团伙与警界关系解析(3)
时间:2014-04-02
作者:newsman
来源:网络

  秦爱群兄弟几个都在外当干部。有村民告诉北青报记者,每年秦家增都会带着4个儿子回来祭祖、扫墓,秦顺元少不了要忙前忙后。而秦家增在外做寿时,秦顺元家也是村中为数不多的座上宾。作为从栗山里村走出去的大人物,村里的秦氏族人遇到事情免不了要找秦爱群帮忙。“以前我们去公安局找他,只要提二毛,人家就知道是政委的家里人来了,比叫他大名管用”。

  秦树信回忆,“村里曾有人因砍树被关进看守所,后来找到二毛,想让他打个招呼,果然就在里面没遭罪”。秦顺元也承认,在秦星出事后,他曾带着秦军到秦爱群的家中求助。“不过他没答应我。”秦顺元说。

  唐慧的母亲回忆,2007年元月25日上午8点多钟(秦星被抓第二天),她家里来了4个男人。“其中一个人自称是秦星的伯伯”,“他重点介绍了一个穿制服的人,说是公安局政委的弟弟秦四毛”。北青报记者从秦星父母处印证,那天自称秦星伯伯的人其实是秦顺元,而穿制服来的是秦爱群的四弟秦建群。“公安也不通知秦星被拘留的消息,秦顺元就隔三岔五找过来要花钱私了。我们坚决不同意。过了20多天我接到一个电话,一个男的说‘和你私了你不同意,后果你们自负’。我蛮气愤就把手机挂了。”唐慧母亲回忆说。

  北青报记者了解,乐乐案引起关注后秦爱群曾被数次调查,但最后都平安过关。永州市政府网显示,2008年,秦爱群调任永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政委。2010年,免去其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副处级)职务,改任副调研员一职。

  卖淫店老板当勘验见证人

  杨军祥是乐乐案第一个介入调查的当地刑警,职务是零陵区公安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杨军祥1970年出生,与何频都曾在永州公安树立的窗口标杆徐家井派出所工作过。而乐乐案中,被指认出有过嫖宿行为的雷发弦也是该所民警出身,事发后被调到零陵区公安分局精细化考核办工作。

  2006年12月30日傍晚,乐乐失踪3个月后,唐慧在怀素街蹲守时认出自己女儿就在“柳情缘”中。于是她先打电话叫来了两名男性亲属,然后让自己的哥哥给杨军祥打电话。按照杨军祥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法,当时他“认为找到了人,这起离家出走的案子就可以结案了(当时以拐骗为由立了案),而他手头的案子没有处理完,所以拒绝了送唐慧及女儿回家的请求”。

  乐乐案的辩护律师胡益华认为这一说法实在站不住脚,“当时杨军祥完全有权将‘柳情缘’内的人员全部带走询问。如果此时展开调查,犯罪证据很容易获得。”对此杨军祥的解释是,“当时以乐乐的状态,也不会问出什么来”。

  12月31日,唐慧的家人来到南津渡派出所请求录口供并立案调查。“当时那个派出所所长还算是我哥哥的同学,以前认识,结果他一听涉及柳情缘,马上就推给何频处理了。”唐慧回忆,最终何频把立案的责任推到了杨军祥身上,“拒绝立案”。

  事发20多天后(2007年1月24日),杨军祥把秦星、陈刚和该店卖淫女带到刑侦队问话。这天晚上9点,零陵刑侦大队对“柳情缘”休闲屋做了《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在编号为公(刑)勘(2007)012403号的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上显示,这次现场勘查的指挥由杨军祥担任,而见证人是卖淫店老板陈刚本人。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现场勘查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为见证人”。这是警方对“柳情缘”进行的唯一一次勘验。乐乐放在“柳情缘”二楼客厅一个粉红色衣服包里的白色笔记本从此再无下落。乐乐曾告诉警方,那里面“记录着她在柳情缘每天做过的事”。

  北青报记者同时查看了这次讯问笔录,几乎所有“小姐”都称不认识乐乐,但却一致承认自己的后台老板是陈刚。然而这天警方对陈刚的问话前后只7句,前后不到半小时就将其释放。秦星则仅以涉嫌介绍、容留他人卖淫罪被宣布刑事拘留。

  北青报记者在查看卷宗时还发现,2月5日,杨军祥对秦星进行第二次正式讯问时,两人曾有过一次非常奇怪的对话。这次审讯从10时16分开始至10时54分便草草结束,在38分钟的时间里杨军祥只问了4个问题。分别是“周军辉是哪里人?”“哪些人到你店里嫖过娼?”“有两个外地人开车到你店里去包走三个卖淫女是否有这么一回事?”“听说你怀孕了?”从4个问题的回答情况看,秦星显得十分漫不经心。不过当最后一句“我没有怀孕”出口后,此次讯问便草草宣告结束。

  羁押两月通信十封

  2007年2月28日,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正式接手调查。3月5日,秦星在零陵区看守所宣布被逮捕。4月19日,秦星被转移到冷水滩看守所。就在秦星即将由零陵警方移交到永州市警方时,专案组发现秦星与陈刚在看守所竟有信件往来,而且牵涉串供。根据陈刚在这年12月9日的供述,他与秦星在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互相通信有八到十封,但公安机关最后只收缴到两封。

【责任编辑: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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