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徐溜镇党委书记朱崇锎多次找我谈,让我把180亩土地中处于最好地段的100亩左右转让他人,价格为每亩10万元”,屠仁华说,这块地利用价值最高,拆迁补偿、安置等征地成本每亩超过20万元,怎能同意被别人拿去?但他又不敢不给书记面子,只好说如果价格合适,可以转让。
2014年1月8日下午,在镇政府会议室,屠仁华与朱崇锎就合同履行情况产生了一些争论,在谈到转让土地时,屠明确表态要转就整个项目整体转出,不单独转一块。
从屠仁华提供的录音资料中,记者听到双方语气倒也平和,但当屠说出“不同意挖一块走”时,另一方语出惊人:“那老屠你就准备所有资金被没收、罚没、人都被抓走,就这三条,(因为)你是违法用地”。
屠仁华说:“违法用地也是和你们政府签的合同。”
另一人:“我的合同无效。”
屠仁华:“你政府领导明知合同无效,怎么还跟我们不懂法的人签,那等于是欺骗我嘛。”
胳膊扭不过大腿
“这路是我修的,新民居是我建的——”2014年2月20日,在徐溜镇,屠仁华把他们建设的工程一一指给记者看。
工地位于镇南新205国道和老205国道之间,去淮安市区方向要从此经过。在南段,排列着簇新的双层联排小院,红顶白墙。和益置业一位项目负责人介绍说:“一期的72户新民居已全部入住,后面的二期72户即将结顶,尽管是无偿造给村民居住,我们也是高标准,全商混结构,质量过硬。”
项目工地北部,是新建的镇中心小学,以及30多栋别墅和停建的商住楼房。屠仁华说,建小产权房总共才占地十几亩,而学校占地超过50亩,都是他们征来的土地,政府答应退还部分征地费用,至今分文未退。
令屠仁华懊恼的是,他最终没能拗得过镇领导,2014年1月21日,原民居180亩中的104.69亩土地挂牌拍卖,被淮安东宸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东宸置业)以3970万元摘牌。屠仁华觉得很冤,为这个项目投入了太多的心血和资金,弄得有模有样了,最后硬生生被别人挖了去,而这块土地的前期费用都是自己支付的,直到今天还在支付未入住村民的过渡费。
屠仁华表示,从谈项目合作开始,接触最多的就是镇党委书记朱崇锎,很多事情都是书记拍板,他曾经被朱书记最初的热情感动,也为政府以他公司名字命名的“和益大道”感到自豪。他总是顺着书记,就在2013年的5月,为了配合镇政府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还投资建起一家工厂,“但现在细细回想起来,我越来越感觉自己受骗了”。
记者在徐溜镇采访期间,曾听到镇政府不止一位工作人员为屠仁华鸣不平,“我们有愧于屠老板,小产权房国家不让建,大产权房土地被夺走,他为徐溜作出这么大贡献,却无路可走。”表示对朱书记的做法不理解。
针对合同中“因土地问题不能完成项目,镇政府赔付直接损失”的条款,记者向政府工作人员求证。
“赔什么赔?镇政府一年可用的财政收入只有八九百万元,而必须支出的工资、低保等项超过1000万元。”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徐溜镇的经济状况朱崇锎最清楚,卖给高某的80亩地,就是因为借款还不上才以地抵债,合同不这么写无人敢投资,其实根本无法兑现。
也有人说,作为基层政府的一把手,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都在他身上,如招商任务、经济指标等,有时不得不采取一些非常手段。
2月21日上午,在徐溜镇政府,法治周末记者见到党委书记朱崇锎,朱书记表示,必须通过淮阴区委宣传部才能接受采访。而记者来到淮阴区委后,朱崇锎却派镇人大主席张飞出面回答问题。
“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我也不清楚,要咨询律师才知道。”张飞说,镇政府有厂房等固定资产,可兑现赔付条款,至于如何保证投资方中标土地,可能是措辞问题,也可能就是合同不合法的问题所在。
“作为政府和官员,起码应该是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守护者。”北京律师刘亚军看过“合同”后告诉记者,通篇找不到一条合法之处,政府明知自己没有这个权利和能力却妄加承诺,有欺诈之嫌,这样骗来的政绩也不光彩。
对于屠仁华提供录音所涉及的内容,张飞表示朱书记不可能说出那样的话,即使说了也是屠仁华激的,记者曾放录音给熟悉朱崇锎的人士听,他们确认那个声音就是朱崇锎的。
至于为什么要挖出一块土地卖给他人?张飞的解释是,和益置业没钱了,项目推动不下去,政府不能看着停在那里,所以卖给更有实力的开发商。
张飞的说法是否可靠?一份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使记者陷入迷雾中。
无法理解的合同
“每亩13.2万元净地出让,挂牌竞得后超出部分由镇政府承担”,这是记者意外看到的徐溜镇政府与东宸置业土地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分为主合同和补充合同,均签订于2013年10月29日,那时屠仁华一切都蒙在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