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诱惑下 千余人陷非法集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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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少市民手中的“闲钱”越来越多,在亲戚朋友的带领下做起了投资。然而,不少人却因高息诱惑陷入了非法集资的漩涡中。

  目前,随州公安、检察、法院、金融等部门正在集中开展重拳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以此整治金融环境。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提醒,有投资理财需求的市民,如遇到各种打出高利息、低风险名号的投资时,要警惕非法集资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经不住高息诱惑千余人陷非法集资陷阱

  据公安部门统计,2014年以来,随州发生5起重大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10亿多元,涉及人数达1500人,批捕15人,不少人为了非法集资倾家荡产。

  其中有:邓某非法集资案。邓某,男,现年37岁,曾都区人,农民。初步查明:2006年至2014年3月,犯罪嫌疑人邓某、张某某以做手机、电脑生意需要大量资金周转为由,以月息2%、5%甚至20%的高息回报为诱饵,非法向291人集资达8.2亿余元,邓某挥霍近500万元,张某某非法盈利1000多万元。

  徐某诈骗案。徐某,女,现年29岁,曾都区人,随州某单位职员。初步查明: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期间,徐某以与他人合伙开发房地产需要周转资金、其父亲工地购买设备需要资金和创办节目需要资金为由,以虚构的事实直接骗取18人现金1000余万元。徐某一方面拆东补西还款还息,一方面购买高档轿车、化妆品、衣物等用于挥霍,至罪行败露,外逃他乡。今年1月1日徐某被公安机关在河北邯郸抓获归案。

  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0年以来,广水一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法人王某,以公司需要周转资金为由,高息向群众借款2000余万元,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造成出借人共1500余万元无法偿还,后来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警方分析,以上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借贷方开出的利息均远高于同期银行利息,吸引不少人将存款投入其中。

  高收益存在高风险市民投资需谨慎

  数据显示,在司法机关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涉及的投资户少则几人多则几百人,投资少则几万元多则上千万元。

  记者了解到,随州有合法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担保公司、典当行数量不少,目前随州民间借贷月息回报普遍在2分以上,最高的甚至达4分,即年利率48%,是银行利率的数倍。在如此巨大的诱惑面前,债权人往往无法抗拒而将钱借出。

  随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高额的利息回报,让投资者趋之若鹜,看到的是利息,风险被抛在脑后。银行普通存款利息偏低,即便是银行理财产品年收益率最高在7%左右,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多数月息在2%左右,最高甚至达到9%,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利率。

  高收益必然存在高风险。一旦借款人的资金链断裂,客户就很难收回成本。更为可怕的是,有的担保公司恶意快速转移隐匿资金,规避追查清偿,导致查清追缴难度大增,客户退赔根本没有保障。

  同时,由于非法集资类案件具有发案周期长、涉及地域广、受害人数多的特点,办案周期通常较长,导致受害者损失清偿时间过长,很难及时拿回本金。

  市民需谨慎识别必要时及时报警

  市民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呢?该负责人介绍,市民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同时,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有没有资质;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该负责人建议,市民要多学习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认清什么是非法集资以及危害。遇到虚假宣传,抵制高息引诱,谨防上当受骗。如果识别不了,可以通过工商、公安、金融等部门咨询。遇到有嫌疑非法集资的,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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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一般要具备以下四个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

(楚天快报 朱道全)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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