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携子弹乘火车被安检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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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子在自家菜地里挖出1发子弹,觉得好玩,竟交给孩子玩耍。5月2日,该男子外出时,子弹被小孩放进了行李中,在随州火车站被安检人员查获。

  5月2日9时55分,随州火车站安检员通过三品检查仪发现,一男性旅客的红色背包内有疑似子弹的影像,遂向执勤民警报告。经开包检查,背包内真的藏有1发步枪子弹。

  经审查,该男子姓余,47岁,随州人,子弹是10年前在自家菜地挖出的,一直放在家中。前几天,为逗小孩开心,拿出来当作玩具交给小孩玩耍,结果被小孩放进了背包内,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带到了火车站。经民警批评教育,余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想到可能会产生的后果自己也很后怕,并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懊悔。

  铁路警方提示:私藏枪支弹药,属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楚天快报 黄赛)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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