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仓大甩卖”,“转店亏本清仓”、“清仓全场1折起”、“清仓最后5天”……大街小巷,这类清仓广告随处可见。而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因这类营销而导致的投诉也时有发生。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其中买过清仓货的人不在少数。受访市民纷纷表示,看到亏本清仓的宣传,总以为捡到了大便宜,但后来才发现并非如此。“我在一家店买过一双清仓的鞋子,半年后这家店还在做清仓广告,感觉被骗了!”市民刘小姐称,后来再逛到其他店,对比同款鞋才发现,买回去的鞋子并不便宜。
为此,记者来到随州市开发区工商所,该所工作人员介绍,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的新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将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列为违法行为并明令禁止,一旦查证将作出处罚,消费者在购物中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楚天快报 赵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