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达到了报废期限,依然在路上行驶。近日,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车主主动将车进行了报废处理。
3月10日上午10时许,交警一大队四中队接情报员信息称:有一辆车牌为鄂S2**26的轻型货车已达报废标准,但仍经常在路上行驶,存在安全隐患。
民警闻讯后,迅速联系上鄂S2**6轻型货车的车主丁某,给车主讲明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的危害性,敦促车主主动将车进行报废处理。
经过民警的劝导,车主丁某不再犹豫,同意报废自己的轻型货车。随后民警迅速联系随州市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当天就办理完鄂S2**26轻型货车的报废程序。
民警介绍,报废车由于汽车的部件老化或是损坏,导致车主在行车的过程中,由于汽车部件的故障而导致汽车不能灵活操作,从而使车主在应对紧急事件时不能有效地做出应对,非常容易发生交通隐患。当车子达到了报废年限,一定要到正规的车辆回收拆解公司进行报废,以免发生意外。
(楚天快报 朱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