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曾都区万店食药监所在万店镇教育行政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对辖区学校食堂和校园内商店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和量化分级工作。并用“大笑”(优秀)、“微笑”(良好)、“平脸”(一般)标识进行了量化分级。
此次检查和量化分级工作,重点排查各食堂和商店主体资格,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食堂操作是否规范到位,人员健康管理,晨检和留样制度是否严格,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环节是否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转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
万店食药监所对学校的自查工作进行了指导,严禁辖区内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采购索票索证制度,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指导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积极整改,把风险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随州日报 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