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礼品送人,没有保存超市小票,回家才发现超市结账价格与标价不符。昨日,家住曾都开发区的陈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求助,这样的情况能否维权呢?
陈女士大年初五在随州大十字街,一家大型超市购买礼品馈赠亲戚。她除了购买两条价格为180元的香烟外,还选购了两瓶某知名品牌12年白酒,原价为118元/瓶,当时超市正好在做促销活动,促销价签上用大字标明优惠价格为100元/瓶。她拿了两瓶酒到收银台付了款,从超市出门时顺手把小票给了盖章处没有带走。当天上午,她把这些礼品送给了家住解放路的亲戚。直到当晚回家后,她一看银行发来的刷卡消费短信,才发现不对劲。“两条黄鹤楼香烟的价格是360元,是在超市烟酒柜付的款。两瓶酒是单独刷的卡,除去79.9元的其他礼品,两瓶酒的价格怎么是236元,完全是原价,多收了36元钱。”昨日,陈女士后悔不迭地说,不该把超市小票扔了。
记者就此咨询了工商部门。开发区工商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陈女士不但丢掉了发票,还将购买的商品送给了亲戚,由于缺乏证据,维权恐怕有点难。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购物应注意保留购物凭证,以便维权。
(楚天快报 赵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