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球天然气消费增速最快的国家之一,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基本思路是按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并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
按照既定目标,我国于2013年6月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其中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含出厂价和管道输送费)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则分“三步走”。存量气是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为1120亿立方米,增量气指新增加的天然气。
——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此次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尽管此次调价幅度并不算大,也没有涉及居民用天然气,但标志着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2014年9月1日起,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同时明确全面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和非常规天然气价格,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改革“再下一城”。
——2015年4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实现并轨,实现了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的目标,同时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为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积累经验。
值得注意的是,在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的同时,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天然气交易市场建设。2014年底,上海市已批准组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天然气现货交易。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放开后,国家将引导这部分气量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逐步形成中国天然气市场价格。
在生活用气方面,发展改革委已经明确,今年要全面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
根据发展改革委2014年3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居民用气将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同时,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新华网 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