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市政府日前决定今年新增出租运力1000辆,更新投放2014年6月到期报废出租汽车656辆。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以新车投放为契机也提出了调整经营期限,探索分段计价、倡导合理拼车等一系列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改革思路。
记者了解到,我市目前出租汽车保有量7452辆,除2014年6月到期报废656辆外,实际营运车辆为6796辆。有关机构2014年所作的《兰州市区出租车供需评估研究报告》认为,今年我市出租车发展规模应为1万辆,目前实际缺口为3204辆。
根据交通运输部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按照“深化改革、保证供给、创新举措、提升服务”的原则,我市计划通过全面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打破现有出租汽车管理运行体制,解决市民打车难、“黑车”泛滥、“份子钱”虚高、驾驶员收入低、服务质量不高、高峰时间不出车等行业发展难题。
在出租汽车投放方面,决定在现有保有量的基础上三年内新增出租汽车运力4000辆,其中2015年新增出租汽车运力1000辆,并更新投放到期报废出租汽车656辆共计1656辆。这其中,包括纯电动出租汽车500辆,国有企业特许经营指标500辆,个体公交国有化改造置换出租汽车266辆,预留残疾人营运出租汽车100辆,公开招标投放290辆。新投放出租汽车车辆选型采取“政府定标准、企业自主选型”的原则,由企业自主选择排量1.8L以上、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汽油、天然气双燃料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为全面推动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质量和水平,拟以新车投放为契机,调整出租汽车经营期限,将新增车辆经营期限全部调整为6年,以解决后期车容车貌差、维修成本增加、经营收益下降等问题,经营权到期后由市政府无条件收回;探索试行出租汽车双班制运营,通过市场调节双班制车辆交接时间;探索开展定点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试点组建预约出租汽车公司,先期投放车辆不少于100辆;按照“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下调新投放车辆押金和每月承租金。
改革思路还包括,依托国有出租公司,试点公车公营,员工化管理模式,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辞退制度;制定出租汽车合乘标准及规范,鼓励出租汽车合乘,探索推广出租汽车分段计价与我市现有GPS监控系统有效对接,实现合理“拼车”计价,有效提高出租汽车营运效率;制定出租汽车行业投诉处理办法,明确投诉受理和办理流程、时限,提高行业建管水平等。
与之相配套的是,“五一”小长假之后,全市便启动了历时半年的非法营运车辆综合整治活动,近期将以宣传发动和曝光引导等为主,对违法经营车辆运营范围和线路开展调研,从下月起将开展集中整治,鼓励群众参与举报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推进《兰州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提高对非法营运“黑车”处罚标准,建立非法营运车辆经营者驾照扣分以及车辆延期年审等联动处罚措施。
结合个体经营车辆收购工作,市交通部门将制定并落实主城区至周边区域、西固区至辖区各偏远村镇等线路公交优化保障方案,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挤压“黑车”生存空间。针对“黑车”多为二手车、低档车、到限车,已经查扣长期拒不接受处理的实际,计划建立对非法客运车辆没收、公开拍卖、报废解体等处置措施,从源头杜绝专业“黑车”流转,进入客运市场运营。
除此之外,今年我市还计划投放新能源公交车80辆,采用招标模式采购25辆纯电动车、55辆插电混合公交车,分别在公交8路线和31路线试点运营。
(兰州日报 崔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