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不少网民表示,为追求经济利益长期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严重侵害了职工权益,暴露了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弊端。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应加强工会制度建设,发挥公权力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方面的主导地位,同时还要在企业建立“适度劳动”的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
网民“广州刘小钢”表示,在一些被批为“血汗工厂”的企业,职工工作时长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时间,工作条件非常恶劣,让工人靠拼命加班获得高工资也是违法和侵害职工权益的。
网民“5091957354”称,有些用人单位在行业内势力大,在劳动者诉诸法律维权后,便会设置就业障碍,于是更多的劳动者害怕因小失大,会选择息事宁人。正是这些因素的存在,让众多企业置法律于不顾、公开侵害劳动者权益。
网民“中国公民一分子”表示,违法超时加班致人过劳死或自杀,不仅富士康一家在这样做,全国有多少企业职工为了“高薪”在“主动”加班?有多少企业没有为职工足额缴纳五险一金。这些深层次问题的起因究竟是什么?
唯利是图贻害巨大
网民“罗争玉”表示,从纯经济学的理论上说,基于人力是资源的理论,企业有为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而不顾员工过劳死的可能性。“竭泽而渔”反映了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弊端。
网民“肥皂盒子”则认为,都是GDP至上惹的祸,事实上富士康这样的工厂仍然是各地政府争抢的香饽饽。
也有网民指出,由于劳动争议、诉讼裁决周期过长,会增加劳动者在维权上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加之不可预期的维权效果,劳动者主动维权意愿很低。
经济发展应以人为本
网民“MQ170017”表示,希望工会发挥有效的监督职能,对那些黑心企业实行全天候监督。网民“木槿花”也认为,必须从组织建设、运行等方面加强工会制度建设,在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集体协商机制维权等。
网民“蔡宇驰”认为,劳动主管部门应该更主动地关心劳动者的利益,不能为了追求地方经济利益,就对大企业网开一面。
在网民“buffoon”看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转型契机下,无论是出于发展还是出于稳定的考虑,必须强调以政府为代表的公权力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方面的主导地位。
网民“金教授”表示,在企业应建立“适度劳动”的理念,“劳动不足”与“过度劳动”都是不合理的,尤其是过度劳动是不合乎人性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该反思这一点,不能仅仅靠激励和约束来管人,而应更关心人本身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
网民“王凯”表示,亟须从法律层面上对劳动者加以保障。应加大劳动法的宣传及贯彻实施力度,教育引导决策者与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理解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中新网 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