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摩托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对撞,一人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另一人涉嫌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14年12月25日。当日14时34分,随县居民汪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厉封公路从封江往厉山镇区方向行驶,当摩托车行至厉山镇灯塔村六组路段时,遇对向何某左转弯的两轮摩托车,因双方车速过快且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两车相撞受损,两人不同程度受伤,何某当场不幸死亡。
随县交警大队民警接警后赶往事发现场,在调查中发现汪某有酒后驾车嫌疑,于是到厉山卫生院抽取汪某的血液样本送市中心医院,经检测,当事人汪某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为197.5mg/100ml,属醉酒驾驶。
此案经随县交警大队报县局批准,决定对犯有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人汪某刑事拘留。1月7日,犯罪嫌疑人汪某已送随州市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案件在侦。
(随州日报 兴涛、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