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醉酒后驾车被查处,怨悔自己一年前酒驾被扣驾驶证没长记性。7月8日,广水市警方将涉嫌醉酒驾驶人王某某予以刑事立案。
7月1日中午1时30分,家住广水市蔡河镇大庙村的王某某驾驶鄂S06xxG两轮摩托车,由蔡河镇大庙村至灯塔村粮库,行至平洑线22公里路段处时,被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蔡河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06mg/100mL,已超过醉酒驾车标准。
听说涉嫌醉驾,王某某拍打着胸脯直跺脚:“完了!完了!这次算是彻底完了!”询问中王某某告诉民警:“去年3月26日,他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蔡河交警中队民警查获,罚款不说,就连驾驶证都被注销了,可自己没长记性,今天再次被查,真是咎由自取。”
7月8日,经随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某的血液里检出了乙醇成份,其酒精含量为104.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楚天快报 朱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