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悉,在对今年城乡低保进行清理整顿,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7348人后,随州市社会救助工作再度推进,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已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今年以来,为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市对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城乡低保调标、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三项工作进行了重点推进。在今年的城乡低保清理整顿中,对全市12万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截至目前,已经复核低保对象7.9万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7348人,其中,清退群体保616人,清退“人情保”“错保”728人。
在城乡低保调标后,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曾都区390元/人月,随州市高新区390元/人月,广水市380元/人月,随县330元/人月,大洪山风景名胜区35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曾都区2300元/人月,随州市高新区2300元/人月,广水市2100元/人月,随县2200元/人月,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200元/人月。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曾都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45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3300元/人年。随县、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35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2200元/人年。广水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345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2200元/人年。
(楚天快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