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调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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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市民政局下发的 《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中获悉,今年9月底前,我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将由原月人均270元提高到月人均33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将由年人均1400元提高到年人均2000元。

  通知要求,搞好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城乡低保救助各类问题,查找原因,研究对策,迅速全面及时整改到位。建立低保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每年按照10%的比例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严格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及时纠正“群体保”、“政策保”。

  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做到规范申请、规范审核、规范民主评议、规范审批。

  建立核对机制,强化公开公示。建立与电子政务中心信息共享的核对平台,逐步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增设统一的固定公示栏,及时公布申请对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逐步在县级审批机关所在地设置县级城乡低保集中查询点,配备电脑和触摸屏,方便救助对象查询和社会各界监督。

(随州日报 newsman)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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