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属于典型的夏热冬冷地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需求逐年提高。除了城区2007年实施建筑节能以后新建的建筑外,大量的既有建筑普遍缺乏节能措施,空调采暖能耗浪费大,室内舒适性较差。
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一方面可以提升建筑用能效率,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有效缓解建筑能耗增长压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建筑室内热舒适性,有效改变居住建筑室内夏季过热、冬季过冷的状况,减少室内噪声,更好地惠及民生。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改善民生战略的重要措施。
按照市政府同省政府签定的《“十二五”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市应对16.2万㎡的居住建筑和3.2万㎡的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按照《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既有建筑在改建、扩建和围护结构装饰装修、用能系统更新时,应当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达到建筑节能相关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该在做好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基础上,确定重点用能单位,分年度对具有改造价值的高能耗公共建筑开展节能改造示范。重点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医院、宾馆、商场等用能需求高、建筑节能潜力大、节能效益显著的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积极采取更换节能门窗、增设外遮阳、改善建筑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以及空调、照明系统等高能耗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同时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实现对改造效果的长期监测。
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应综合考虑建筑物寿命、建筑所有权人改造意愿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适用,窗改为主,量力而行,政府引导,多方投入等原则,采取集中成片改造、单栋房屋改造和单户居民改造等方式,结合旧城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及住宅平改坡、维修加固,重点对建筑外门窗、建筑遮阳、建筑屋面及外墙进行节能改造。中央财政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给予补助,实施综合改造的补助标准为20元/m2;实施单项改造的补助标准分别为:建筑外门窗改造补助6元/m2,建筑外遮阳节能改造补助8元/m2,建筑屋顶及外墙保温节能改造补助6元/m2。
市住建委“三办”从政策宣传和资金支持入手,对公共建筑引导业主单位在装饰装修时同步进行节能改造,随州商场大十字街营业楼、曾都医院内科楼等公共建筑都在装饰装修时使用了新型墙体材料,对外墙、屋面铺设了保温层,将原有的普通外门窗,换成具有保温隔热性能门窗,采用了能效比更高的空调设备。对居住建筑一方面利用省、市节能专项资金开展整栋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对2232㎡的市住建委2号住宅楼进行了整体节能改造。外窗使用了5+9+5白色塑钢中空玻璃平开窗,外墙采用30㎜无机玻化微珠保温砂浆作保温隔热层,屋面主要使用100㎜泡沫砼保温和70㎜泡沫板保温隔热。改造后,大大提高了室内气密性,使室内外的冷热空气互不渗透,有效改善室内夏季过热、冬季过冷的状况,并降低了室内噪音,提高了居住舒适性,达到了降低能耗的目的。另一方面引导各装饰公司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单户居民在旧房装修时使用节能外窗,增设遮阳系统。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