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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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省检察院决定自5月起至年底,在全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随州市检察院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活动。

  据悉,此次专项活动,全省检察机关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纠原则,按照清理摸底、核实、纠正和查处违法问题、督促整改、检查验收等阶段逐步推进。一是通过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从中发现问题,特别是“有权人”、“有钱人”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并依法予以监督纠正,查处一批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和其他违法犯罪案件,促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公正、规范进行。二是针对专项检察中发现的监管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监管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促使被监督单位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减假保等严重违法情形发生。三是针对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在监督理念、监督方式、监督力度、监督水平和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及时研究采取整改措施,提高检察监督的刚性和权威,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省检察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地址,受理社会各界提供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接受人民群众对专项活动的监督。电话举报可拨打:12309;信件举报可直接将举报信邮寄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减、假、保专项检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所检察处)(邮编:430079)。 (彭峰)

(随州日报 new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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