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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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近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出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通知。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和其它喜庆事宜不得以权谋私、借机敛财,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非亲属人员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和其它喜庆事宜,必须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和其它喜庆事宜过程中,不得进行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和赠送“红包”的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所辖范围内出现上述问题查处不力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举报电话:0722-12388 3590000)。

(随州日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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