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同岁高中生被误留案底 法院道歉后10年未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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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夏家的质疑,当年负责案件侦破的蜀山区公安分局张队长表示,因为信息修改权限的原因,目前正在向公安部提出申请。

  张队长:“这个事情确实反映是有这个事情,我们已经在往上面申请了。已经向公安部在提出申请了。”

  记者:“您觉得一直没有改过来的是什么原因呢?”

  张队长:“这个里面有很多原因,你这样问我,我不好回答。法院的事情,我也不好讲。人抓了,取证了以后,交给检察院。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人抓的没错,只是信息错了。”

  而蜀山区法院的一位江姓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目前还正在了解情况。

  工作人员:“这个情况我们还在了解。”

  记者:“还在了解?”

  工作人员:“对,对。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

  那么,蜀山区法院当初为何会在判决书中将被告人身份信息弄错?作为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院,有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法院出具改正裁定书后,公安机关为何没有及时地将真正的犯罪人纳入管理范围?真正的罪犯为何又能坦然地继续求学考试作律师?这些疑问,能否以十年间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而一笔带过?如果可以如此“疏忽”,那么,谁来为此夏年被监控的青春负责?谁来为彼夏年被纵容的罪行买单?

  相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中国广播网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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