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株连式拆迁:城管副局长调至拆迁办拆女儿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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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曾就约谈一事向郝邵明核实,但他拒绝对此问题进行回应。

  “越是在以熟人社会为主要特征的县城,‘株连式拆迁’的出现就越频繁”

  陈龙的事情被媒体报道后,在多篇评论文章中,写作者在提到他的遭遇时都会联想到“嘉禾事件”。而陈龙是最近才对“嘉禾”这个地名熟悉起来的。

  2003年7月,湖南嘉禾县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项目,动迁7000余人,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工作,否则将停职并停发工资。

  律师王才亮当时曾随央视记者前往现场,他清楚地记得,到嘉禾时是个大清早,县城广场的正中间拉了个红布大横幅,上面贴着“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标语。

  在王才亮看来,“嘉禾事件”固然是“株连式拆迁”的标志事件,但事实上自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后,“株连式拆迁”便屡见不鲜。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991年出台,条例中有安置规定,拆迁不仅要给钱,还要管安置,而且不允许开发商参与拆迁。一个重要的背景就是当时地方政府还是靠工商业税收养活。”王才亮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分析说,“但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土地财政开始形成,所以在2001年的时候《条例》修改,取消了安置规定,允许开发商参与拆迁,这就意味着,经营城市成了地方政府的指导思想”。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王才亮将“株连式拆迁”的手段比作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所有人都知道是错的,也不敢直接讲,因为操作方便,还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事实上,在“嘉禾事件”后,全国各地又先后爆出过多起“株连式拆迁”事件。在山东聊城,40余名公职人员因亲属未签拆迁协议被通知要“开除”;四川会理县,也曾有公职人员因不配合政府拆迁做好家属工作被调离工作岗位、停职和扣奖金。

  据王才亮观察,2011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不能用停水停电的行为非法征迁,“反倒助长了‘株连式拆迁’与‘黑社会拆迁’这一文一武”。

  正因如此,陈龙的境遇并不让王才亮感到吃惊。他说,自己手上的拆迁案子有一半都涉及“株连式拆迁”。而越是在以熟人社会为主要特征的县城,“株连式拆迁”的出现就越频繁,“在那种小县城,相当一部分被拆迁户都有‘吃皇粮’的亲戚,所以株连式拆迁的比例高、范围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太湖县委宣传部的一名工作人员曾承认,“以前也有家属带头做工作的情况,这次的矛盾更特殊一点”。

  “我肯定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陈龙告诉记者,自己曾有一个公务员朋友,也做到了副科级,但在一次征地拆迁中因为做家属工作做得不到位,一度被停职,后来,他以辞职的方式与体制决裂,“一个干部在42岁写辞职报告,又不是身体原因,那只能是心被伤狠了”。

  在王才亮看来,即使在全国范围内,敢于选择站出来公开对抗的“被株连者”也并不多见。在他接受委托的株连式拆迁案件中,绝大部分人都“投降了”,“因为没有条件抵抗”。印象最深的一回,是一个副县长找到他,“一开始还想抵制,后来县委书记说,‘你得起到带头作用’,他就紧张了,投降了”。

  “改革的关键点还是在于未来如何能让地方政府和土地利益脱钩”

  即使在媒体所及的层面,最近一段时间里,陈龙也不是唯一一个饱受“株连”之苦的城管局干部。10月28日,湖南邵阳绥宁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因未能说服家人配合拆迁而被停职, “哪个时候拆好,哪个时候官复原职”。为此,母亲骂他是“叛徒”,妻子则险些和他离婚。

  头一回在新闻中看到蒋开松的遭遇时,陈龙还没有收到“调令”,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是“抱着同情看了文章”。

  他并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几天后陷入被调往征迁组的尴尬,而此时蒋开松则因媒体介入而官复原职。

  “他叫我不要害怕,叫我坚持下去,还叫我相信媒体。”陈龙告诉记者,自己给蒋开松打过两次电话,每一次蒋开松都提醒他“是媒体帮助了自己”。饶有意味的是,蒋开松的经验其实来自长沙市天心区教师谭双喜。在蒋被停职的4天前,谭双喜因婆婆不配合拆迁而调岗到指挥部,随即在微博上求助并引发舆论关注,继而迫使官方撤销了调岗决定。

  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坦言,目前得到解决的“株连式拆迁”问题“几乎全是靠媒体曝光解决”。

  但事实上,这些年来全国各地出台的禁令性文件并不鲜见。

  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提到对采取“株连式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中国青年网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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