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月1日起实行“营改增”试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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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市从事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的纳税人,实行“营改增”试点改革,适用11%的税率,至此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据悉,根据前期地税局移交信息统计数据,我市此次试点改革纳税人有12户,其中邮政服务业6户,快递业6户。国税部门正在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扩围行业现状。市国税局介绍,全市将在12月23日完成信息录入、税务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定、票种核定等工作,12月26日各办税服务厅向试点纳税人发售发票,12月31日前完成各项培训工作,确保试点纳税人明年1月1日顺利开具发票,2014年2月1日正常申报。

  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这两个行业属生产型服务业,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关联度极高,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两个行业的“营改增”工作,不仅会减轻交通运输业总体税负,促进流通行业发展,还将推动所涉及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降低,使 “营改增”这一重大改革的红利持续显现。

(随州日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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