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儿在京上学办假证 受审流泪认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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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法官:曹某虽然是为了行使正当的教育权才触犯了法律,但任何理由都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曹某应该通过正当的手段为孩子办理借读证,曹某为了少跑路,而购买假章假证,使相关行政机构秩序被打乱,危害比较大。

(北京青年报 new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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