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认识陈绍红的民警依然有些可惜:他工作勤恳,但是“个人英雄主义比较浓”,当时不应该开枪示警。
尽管时过境迁,但对于陈绍红而言,这件事成为他的心灵包袱。他说,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把公民的疑问彻底搞明白。
刘密告诉记者,该案经过专案组内部讨论,不是一两人说了算的,“退一万步,就算公安错了,难道检察院也跟着笨蛋?”
他称,专案组其实已找到击中死者的弹头。“如果打一枪,可以认定过失致人死亡;他打了两枪,还有什么话说?但是,哪一枪打中他的头部,这个保密。”
“我不让他知道我们找到了弹头,我为什么要把案情告诉他呢?法院也不讲。”刘密表示,嫌疑人应该把作案过程如实交代,但公安可以讲也可以不讲,“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把案情都告诉你。”
“如果案子搞错,我们要负法律责任,这是永远追究的。”刘密说,2011年,上级曾就此事成立工作组,但是没有发现问题。
(中国青年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