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县(处)级以上干部会员卡须“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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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4日从随州市纪委获悉,根据9月全省开展党员干部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提出的各市州应于11月底上报地方(单位)会员卡零持有报告要求,市纪委提出随州市地方(单位)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应于11月8日前上报。

  据了解,会员卡是一种凭证,由一些行业机构比如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持卡人可以会员身份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

  本次清退对象是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大专院校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

  随州市纪检监察系统欢迎广大群众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市民可通过网络(清廉随州网http://www.szlz.gov.cn/index.asp)、电子邮箱(sz3593110@163.com)、电话(0722-3593103)等予以监督。

(楚天快报 new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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