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发出 《关于党员干部带头做好殡丧改革工作的通知》,重点强调党员干部要在殡葬改革中发挥引领作用,文明节俭办丧事。
近年来,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苗头性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地方殡葬火化率急剧下降,丧葬陋俗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抬头,歪风邪气日渐盛行。少数人在城区乱搭灵棚,大办法事。有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要做到“三个带头”:一是带头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二是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在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禁止将火葬区遗体运到土葬区土葬。遗体火化后,提倡在骨灰堂或公墓内采取骨灰存放、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节地葬法,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三是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不得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和祭品、燃放鞭炮。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对执法不严、违法不纠、顶风作案的人和事,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凡举报情况属实,给予举报者200元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