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省将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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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省将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

(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试点地区。2016年底前,所有试点地区要完成已参保人群的数据比对

中保网讯【记者 宫伟瑶】 5月23日,记者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67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试点地区。《通知》明确试点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2016年底前,所有试点地区要完成已参保人群的数据比对和清理工作;明确需要开展入户调查的重点人群,拟定入户方案,力争基本完成辖区内全部目标人群的登记工作(见附件2),为全面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各试点地区要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与扩大社保覆盖面有机衔接起来,在做好数据比对和信息采集的同时,通过完善相关参保政策、优化经办管理服务、加强政策宣传等措施,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人群参加社会保险。要以中小微企业就业人员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工作对象,紧紧依托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入户调查和走访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参保登记工作扩大到本地区的常住人口,实现参保登记的全覆盖。据悉,全民参保计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是今后几年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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