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卖工厂实习涉黑色利益链 校方有没有吃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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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卖工厂实习涉黑色利益链 校方有没有吃回扣?

【实习生被“卖”进厂:流水线上每天干12小时,学校抽成】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数百名学生被学校安排至惠州、东莞、昆山、南京等各地的电子工厂,进行为期6个月的“顶岗实习”。学生们每天被要求至少工作12小时,但做着和所学专业毫无关系的流水线工作,还拿不到真正工人那么多的钱。有同学曾想逃离,但被学校告知:自行脱岗会受到学校处分,甚至拿不到毕业证。有同学称,他们被学校“卖”了。一工厂工作人员称,自己跟兰州外语职业学院老师签署了相关协议:按照学生人数,从每个学生每个月的工资中“提出”300元钱给学校,“但这个不可能告诉学生”。

学生们每天被要求至少工作12小时,但做着和所学专业毫无关系的流水线工作。杜立明和他的同学曾想逃离,但被学校告知:自行脱岗会受到学校处分,甚至拿不到毕业证。

夹在学校和工厂之间,种种迹象让杜立明和他的同学对这次“实习”感到困惑,他们做着“流水线工人”的工作,却拿不到真正工人那么多的钱。

杜立明觉得,他们被学校“卖”了。

躲不过的南下实习

中秋节前,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会计专业的大三学生李慧,收到了学校通知:要组织大家到南方各地实习,提醒大家收拾好行李节后集合。往届的学生告诉他们,按照经验,实习的目的地都是一些电子工厂的流水车间,“很苦很累什么也学不到”。

公开资料显示,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职业学校,学制三年,设有24个专业,现有学生近6400人。

同样读大三的杜立明,本想趁着这学期课程少,报了一家校外辅导机构,好好复习准备来年春天的“专升本”考试,因此,他“不想再浪费时间去外地实习”,但前几批同学出发后,学校的老师找不愿实习的学生们开了一个“动员会”,说服大家都要参加集体实习。

期间,还有一些学生找到工作签了三方协议,也不愿再去外地实习,班主任则在班级群里答复称,“不去实习就没有毕业证”,让大家服从学校安排。

出发前,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组织了师生集体合影,合影中学生们举着“某某专业全体师生热烈欢送同学们赴实习基地实习实践”或“热烈欢送某某系学生赴广东实习就业”的横幅面带笑容。

就这样,李惠、杜立明以及同校不同专业的数百名大三学生,在学校提供的一份“承诺书”上,按要求签下“自愿签字确认,并征得家长的完全同意”的字样后,在本校老师的带领下,坐上普快从兰州火车站出发,南下昆山、南京、惠州和东莞各地,开始了未知的“实习”生涯。

流水线工人

坐了23小时12分钟硬座,财务管理专业的贾志永22日上午10点半到达了南京火车站。下了火车,没耽误片刻,带队老师把他和100多个同学带进了一家公司。“这不是老师说的那家工厂,是家中介”。贾志永说,在这里,他们签署了以工厂为甲方的一式三份的“三方实习协议”,协议签完后被老师全部收走。

贾志永回忆,他们这批9月底出发的学生,和中介或是工厂签的协议都是到2017年3月的,实习期为6个月。准确来说,贾志永和他的校友们正在“顶岗实习”。按照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当天晚上,他们住进了“瑞仪光电(南京)有限公司”的宿舍。贾志永提供的照片显示,他们的宿舍是上下铺,十人共用一间,没有被褥,头天晚上他们在光板上睡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被急匆匆地投入了生产车间。[page]

实习的内容,是在生产线上从早8点干到晚11点半,每人穿着防尘服“只露一双眼睛”。流水线的工作机械、重复,中午饭和晚饭只有半小时,食堂要跑着去,没有休息日。

另外一队“顶岗实习”的学生也有同样遭遇。9月19日,杜立明从兰州火车站出发,坐了42小时30分钟火车硬座到达东莞,接待他们的是一家名为“亿邦”的中介公司。稍有区别的是,杜立明在“入职声明书”上,看到有“通过‘亿邦’输送,前往普联技术有限公司实习”的相关内容,而学生填写的“求职申请表”上也被标注了“亿邦学生”字样。

但相同的是,前往东莞的学生进入的也是一家工厂。

“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作业台旁边,数一些不知道名字的电线,按照厂里规定的数量把数好的东西放到一个盒子里包装起来,里面的线不能多也不能少,一直低着头,一直重复。”下了班,杜立明总是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只想原地躺下睡觉”。

杜立明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这家工厂进厂工作时不能玩手机,也不能说话,一些工种一站就是一整天。

“一天干十几个小时,好多人受不了,跟带队老师说不想干了,但老师说‘回去了学校也不接纳,拿不到毕业证’。”而那些报考了一些考试的学生,提出要请假回去参加,同样被厂里和老师告知:不允许离开岗位。

校方否认强制实习

但还是有一些学生“躲”过了这批南下的实习。和报考校外辅导机构的杜立明不同,那些报考了本学校的“专升本”辅导班的同学,被通知可以延缓“实习”,等到2017年3月考试结束后再做安排,

“有些同学为了留校复习,只能交700元钱报了本校的辅导机构。”杜立明补充道。除此以外可以不去“实习”的学生,都是“有重大疾病”的学生。

杜立明还听说,前一年很多“逃离实习”的学生最后“都受了处分”,有一些人因此没拿到毕业证,“没有毕业证就等于白上了三年学,出去没法找工作,公务员和专升本考试都不能参加。”

出于“毕不了业”的担心,杜立明不敢违背实习安排,也不敢让父母知道自己的处境,他和其他学生开始借助网络匿名渠道,举报自己的遭遇。

9月下旬,“学校强制学生实习”的话题迅速在网络端发酵。9月21日,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先后两次针对事件发表“声明”。学校在对“2017届毕业生校外实习”的问题发表声明时,援引教育部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指出“顶岗实习一般为六个月”,并称学院据此制定了“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办法”,且“倡导学生自愿但绝不强制学生参加集体实习”,否认“强制学生实习”一说。

学校在声明中还表示,“对参加次年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可延迟到专升本考试结束后实习”,且不管是对参加校内培训还是校外培训的学生,都“一视同仁”。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实习时,“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但对于有学生提出“工作与所学专业毫无关系”的问题,涉事学校在声明中并未作出解释。[page]

9月24日,北青报记者以学生家长身份致电甘肃省教育厅,该厅民办教育管理处张处长称,已于近日成立工作组赴涉事学校展开调查,“核实校方是否存在强制学生实习和其他一些违规问题”。

张处长称,根据相关规定,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实习应尽量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如有发现“实习岗位与专业完全不符”的问题,将责令学校纠正。

实习学生“同工不同酬”

除了枯燥的流水线工作、“毕不了业”的担忧,杜立明还有疑问:为什么自己和工人干的一样多,工钱却不一样?

多名实习学生向北青报记者透露,他们以“顶岗实习”的名义与中介签署协议,每天工作8小时,义务加班2小时,然后还要服从工厂安排。但学生表示“事实上他们每天工作至少12个小时”,每个月基本工资1650元至1800元,算上加班费最多能拿到3000元左右。但他们了解到,一样工作在相同岗位上的正式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是5000元至6000元。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该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多名赴南京实习的学生回忆,尽管签署协议时,甲方为“瑞仪光电(南京)有限公司”,但实际介绍学生前往工厂的却是一家中介,叫苏州祝成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祝成)。

9月24日,苏州祝成一名王姓工作人员确认,9月22日该公司接收了来自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的60多名学生,“已经把他们安排到瑞仪光电(南京)有限公司做普通工人,上班时间每天12个小时左右”。而瑞仪光电(南京)有限公司也承认,兰州外语职业学院通过中介在近期向该厂送来了一批实习学生。

苏州祝成的王姓工作人员还透露,根据行业惯例,自己跟兰州外语职业学院老师签署了相关协议:

按照学生人数,从每个学生每个月的工资中“提出”300元钱给学校,“但这个不可能告诉学生”。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

北青报记者23日曾询问校方“是否跟招工中介签署协议、抽取提成”,校方坚称其按照相关规定“直接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但对于是否“抽取提成”的问题避而不答。

对此,甘肃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的负责人称,根据相关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中介与实习单位签署相关协议,如有证据表明学校存在该现象,将按规定查处。对于有学生提到的“同工不同酬”、“学校疑似通过学生抽取提成”的问题,该负责人称,如掌握此类证据,那学校将涉嫌违法。[page]

工厂缺人与“实习民工”

学校、中介、工厂,兜兜转转间,杜立明觉得自己像物件一样,被学校“卖”给了工厂。

一家自称包揽惠州数十家电子工厂劳务派遣的中介人员陈琦告诉北青报记者,近几年来,他们已经与多家职业学校合作,将学生输往惠州的多家电子工厂。按照陈琦的说法,电子工厂因为工作累、工资不高但市场需求大,一直以来很难招到长期工人。对比之下,临时工和实习生成为这些不需要技术含量的流水线车间的“首选”。而在这些“首选”中,陈琦接触最多的就是各类职业学校来“顶岗实习”的实习生群体。

一名长期在苏州、常州、无锡等地的中介负责人也表示,最近几年,通过职业学校,每年仅其一家公司就能往工厂输送好几万名学生,“现在工厂缺人缺得厉害,好的时候我一天都能往厂子里送进去六七百个学生。”

中介对市场的敏锐并非无迹可寻。“工厂缺人”的说法,近几年在南方各地被不断提及。而用工荒、招工难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的大中型城市。以广东为例,近三年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数据显示,几乎每年春节后,该省企业都会出现短期性用工缺口放大现象,峰值曾高达80万到100万人,且“用工缺口”问题正在不断趋向常态,其中“缺口较大的普遍是电子、家具、制衣、玩具等制造业普工”。而这正是杜立明、贾志永和刘慧等多名实习学生被投放的岗位。

“工厂缺人”对劳务派遣中介和部分职业学校而言,则意味着“商机”。按照惯例,安排学生实习前,学校会找到他们谈好学生要被输送的企业、每名学生的工资以及学校从中获取的提成。

一名经常介绍学生去工厂实习的中介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一般实习生的工资较低,每小时在14至15元,扣除休息日,一个月下来工资在2500至4500元之间”,但学生通常拿不到“全额”。学校可以按照惯例,从“每个学生每小时的工资里抽取1至2元作为提成”。

这名中介人员称,中介会跟学校和学生各自签署协议,跟校方签的是合作合同,里面标明给你们校方多少提成,跟学生签的只是标注给学生开多少工资,“学校能拿到的提成部分,是不会写进中介、工厂与学生签订的协议中的”。

学生顶岗实习学校会获得提成的说法,也得到了陈琦的证实,他称这是一个“潜规则”。陈琦给北青报记者算了一笔账:“算上加班时间,一个学生每月可以工作280至320个小时,如果(学校)对每个学生的时薪抽1元,提成就是每人每月280至320元。实习的学生越多,学校能得到的提成就越多”。

在中介、学校、工厂的三方游戏规则中,学校不需要给中介方任何费用,中介费由中介方与工厂结算。一名用工中介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招募学生实习,工厂会给中介“每人15元/小时”的薪资作为指标。不算学校提成的部分,中介一般给学生规定的薪资为13元/小时,差价的2元就是中介费。

在这样的层层“盘剥”下,中介、学校各自获利,而这些钱,全部来自于“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

陈琦对北青报记者说,他常听说流水线上有学生“叫苦叫累”,但他觉得职业学校的学生也都“不小了”,一个月还有三四天假期,“流水线都是简单的手工活:组装、包装、封箱、贴标签,有什么可叫苦的?”[page]

前天,学生在网上反映,刚上大二就被学校派到上海昆山一家工厂实习,不实习就不允许毕业,每天要在车间工作10个多小时,有学生出现过敏等症状。该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

昨日,该校负责此事的一蒋姓老师告诉记者,实习与毕业证挂钩有教育部相关规定作为依据,但并未强制学生到规定单位实习。此外,针对学生工作时间长、出现过敏等事宜,正在与厂方进行沟通。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称被强制实习 与毕业证挂钩强制工作10小时

学生称被强制实习且与毕业证挂钩

在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就读的小张告诉记者,她今年大二,学的是计算机软件技术。9月5日,一家名为仁宝资讯工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曾到学校开展宣讲会,之后与学生签订实习协议。

该“实习协议”显示,甲方是“仁宝资讯工业有限公司”,乙方是学生,丙方是学校。实习期限为2016年9月至12月。协议中提到,甲乙丙三方均确认本协议不构成甲方和乙方的雇佣关系,但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福利待遇。小张表示,上述协议是校方、学生、厂方“三方协议”其中的一份。

9月8日,她开始在仁宝公司实习,厂方为她安排了组装硬件的工作,由于学习的是软件,她此前并未接触过很多硬件方面的知识。

她称,来实习前曾有学生咨询是否可以不参加此次实习,但学校要求大二学生必须去工厂实习,如果没有这段实习经历,学校将不颁发毕业证。

学生车间工作10小时出现过敏症状

小张透露,用人单位让学生每天工作12小时,工作10天只发了700元工资。另有学生质疑学校或从中抽成。

另外,小张还在微博中表示,很多学生出现感冒、过敏症状,“厂子里有粉尘、静电,防护也不到位。”

小张提供的一张QQ群聊截图中,有学生表示自己已经连续发烧三天,吃退烧药也不管用,同宿舍的人也出现相同症状。还有学生表示,身上出现了过敏症状。

一个名为“全哥”的学生表示,由于受不了工作环境,此前曾找过车间工作人员协商,但对方并没有解决问题的想法。其间带队老师曾前往探视过一次,但未能解决问题。[page]

昨日下午,记者多次联系仁宝资讯工业有限公司,但截至发稿仍未获回应。

蒋老师则称,学校曾于5月考察过该企业,并列出了考察报告,报告中也提到了工作环境。由于该工厂从事的是电脑组装、检测、维修,而CPU等硬件对车间环境要求相对高,室温一般要控制在22℃上下,加减不超过3℃,“另外湿度、二氧化碳系数也都有要求,工厂说不会存在过敏这样的问题。”针对此事,学校正与企业接洽。

蒋老师还称,此次共有210名学生参加实习,都来自计算机学院。实习单位已经与学生签订协议,工资标准是每小时13元,每天工作8到10小时,每月发放2400元左右的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给学生。

■提醒

学生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提到,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依据《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常莎建议,学生在遇到职业学校或实习单位侵犯其合法权利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寻求法律的帮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焦点1

实习期间工作时间、待遇有何规定?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表示,学生与实习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能由《劳动法》调整,只能按照一般民事行为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page]

教育部曾于今年4月发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第十六条提到,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常莎指出,根据《规定》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蒋老师告诉记者,按照协议,用人单位只能让学生每天工作8到10小时,超过的时长要支付加班费用。但该企业最近订单较多,学生工作都在10小时左右。目前,学校已经就此事与实习单位协商。

2焦点

学校是否强制学生到规定单位实习?

常莎表示,《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昨日,蒋老师表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习是必要环节,所有学生都要实习,但此事没有统一规定。实习包括自行选择和集体实习两种,自行选择要提供个人申请、证明、协议,未满十八岁还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学校并未强制学生到规定单位实习。

蒋老师还称,本次挑选的实习生均来自计算机专业,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软件技术专业,都符合专业对口的要求。[page]

不过记者注意到,职校强制学生到规定单位实习的报道屡见不鲜,此前有媒体发文称,学生作为实习主体,他们对选择什么实习单位,以及实习多长时间应有自己的话语权,学校有建议和提供选择的责任,但没有随意安排的权力。将实习成绩与毕业证直接挂钩,其潜台词只有一个:就是实习生必须到指定企业。如此公然违背《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精神,是出于善意的为学生考虑,还是其他什么目的,十分令人生疑。

记者检索发现,近年来多有职业院校生实习沦为廉价劳动力的相关报道。去年中等职业教育相关评估报告也显示,有少数学校,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组织在校生去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顶岗实习,劳动强度大,报酬低。

焦点3

实习企业需哪些资质?

《规定》第六条提到,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

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此外,根据《规定》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蒋老师表示,9月6日,仁宝公司到学校进行宣讲,之后学校开始组织学生与企业签订协议。仁宝公司负责帮联想、惠普、戴尔等企业进行组装、检测、维修工作。但他承认,学校并未将实习单位的情况上报给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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