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被骂后,可怕的才刚刚开始

首页 > 娱乐 > 明星 > 正文

罗翔被骂后,可怕的才刚刚开始

不出意外,聊这个话题的人惹上麻烦了。

——哪怕是罗翔。

前几天他的一篇普法文章。


(资料图片)

《一人犯罪影响子女亲属考公,这公平合理吗?》

文章里,罗翔从专业角度已经说得比较清楚——

父母犯罪导致子女就业受歧视,本质是一种“连坐”。

连坐违反了“无罪不罚”的基本原则,无法在现行法律中找到依据。

连坐不可取,本来是常识。

然而他似乎高估了,常识在中国民间的普及程度。

文章下一边倒反对的声音是,“为特权说话”、“共情犯罪分子”、“想为子女留后路”。

犯罪影响子女考公到底合不合理,不是这篇继续要讨论的。

关键是今天互联网中一种越来越常见的趋势。

比如连坐本来是不对的。

但为了惩戒罪犯,连坐就连坐吧,对他们子女公不公平已经无所谓了。

即是说,为了嫉恶如仇,突破基本的规则也在所不惜。

放到影视作品里,最常见的就是“封杀”“下架”的呼声。

什么依据呢?

无所谓,反正就是看不顺眼。

当一部一部作品都被当做“无所谓”的炮灰之后,我们会剩下什么?

01

前段时间Sir刚聊过。

《狂飙》爆火后,有人爆出参演的含笑曾因吸毒被拘留。

迫于舆论压力,《狂飙》剧组只好立刻发表声明——先表态“对吸毒零容忍”,再撇清关系,随后删除涉及含笑的所有戏份。

涉毒艺人该不该复出,这是另一个争议更大的问题。

那么,删戏合理吗?

首先,影视剧从来都是团队合作,集体智慧。删掉含笑的戏,不等于只删掉他一个人的戏。

因为在六分钟里,还有演得栩栩如生的莽村李宏伟,更有整体表现一般,但在这场戏里也被观众认为“情绪到位”的孟钰。

六分钟,可能有编剧想破脑袋的台词,有迂回曲折的人物塑造,有高潮迭起的悬念设计。

就算不考虑《狂飙》的其他创作者。

对于含笑本人而言,法律也并未规定他不得出演影视剧——

《禁毒法》第五十二条:已戒毒人员不应该受职业歧视,并应得到帮助。

《监狱法》第三十八条: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就像含笑在《狂飙》之前,也出演过不少其他的国产剧。

很多人在说“抵制吸毒明星重返娱乐圈”,却无法给出一个统一标准。

比如,为什么同样是含笑的剧,《狂飙》要删除,其他的就不用?

再比如,为什么国内的明星要被抵制,而国外有吸毒经历的明星,如小罗伯特·唐尼的电影又没人说了?

大家都不在乎规则,只讲情绪。

情绪充满了随机,这一次释放完,问题好像就烟消云散了。

而随机性还在于——

你无法预测,它下一次会带来什么后果。

02

有人说,劣迹艺人就该下架。

但何为“劣迹艺人”?

今天依然没有标准和法律依据。

如果说吸毒属于劣迹,那么这几年被下架的作品,却让人摸不清头脑。

2020年郭敬明的魔幻片《晴雅集》。

按照流程,立项、过审、拿到龙标、定档上映,一个环节没少。

但上映十一天,收获票房4.49亿后,排片突然从8%下降至5%,随后更是直接失踪。

没有官方文件,没有明确说法,业内人都懵了——

有人在群聊里传截图,言之凿凿说下映。

有人却照常安排排片,表示没收到通知。

但是,官微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又似乎坐实《晴雅集》确实下线了。

只是,同样说得云里雾里。

于是大家纷纷猜测,一定是因为“抄袭”。

确实,法院当年曾经裁定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了《圈里圈外》,这是众所周知的实锤。

问题是——

抄袭的是《梦里花落知多少》,又不代表郭敬明之后的每一部作品都抄袭,《晴雅集》的原著是梦枕貘的小说,为什么也要受到牵连?

何况《著作权法》也没规定说,抄袭过的人,不可以继续从事创作。

《宪法》中规定的出版自由,依然受到保障。

但很多人觉得,《晴雅集》失踪,就是天降正义了。

说《晴雅集》不至于下架,几乎就成了洗白。

在这些声音中,还有一种尤为典型——

“一部烂片,下架就下架了。”

烂片的标准是什么?

谁有评判的权力?

是每一个观众,还是那只看不见的下架的手?

去年,《东八区的先生们》恰恰就经历了一次“没营养就下架”的浩劫。

因豆瓣评分过于难看,官媒下场批评此剧——

“俗套,脱离现实,市场不能容忍敷衍观众的作品出现”。

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被官媒批评后,《东八区》官微不再更新。

同时有人发现,各大平台都已经看不到了。

关键是,没有人知道,到底是出品方扛不住争议,先一步自行下架,还是有别的因素。

是,对于《东八区》,Sir也骂过。

对于一部烂剧。

我们可以骂,可以选择不看。

但谁又可以来决定“不许我们看”?

就像不少观众,本来是被《东八区》膈应的,但看到它下架反而更不是滋味。

一方面,大家看不得“劣迹艺人”。

但没有标准的“劣迹艺人”,和没有标准的下架,可能会被滥用。

变成党同伐异和发泄私愤——

凡是我看不顺眼的,都要消失。

等到那一天来到的时候。

遭殃的,真的只是烂剧和“劣迹艺人”吗?

03

就在“烂剧下架就下架呗”的声音中。

讽刺的是。

市面上影视剧的平均质量也并没有提高,相反可以看的好剧还越来越少了。

今年《中国奇谭》出圈后,有一条啼笑皆非的热搜——

讲真,是不是血压马上飙升?

别说,很多人怒不可遏,冲到词条主持人的微博进行私信辱骂。

但实情是什么呢?

这只是一次正反双方的讨论。

微博博主 @动漫游戏君 搬运了一个家长的帖子,表达了自己对于一部剧被举报下架的恐惧,并问读者怎么看。

家长的原帖意思大概是,他认为《中国奇谭》画风不错,但故事“有点厌世”,对儿童“没有教育意义”,还是自己小时候的动画更优秀,更健康。

不讨论这种观点的对错。

每个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看法。

但看完全文,家长只字未提举报下架。

一个家长分享看法,跟网友切磋交流,没毛病吧?

一个博主转发看法,跟更多读者讨论,也没毛病吧?

但网友看到“炮轰”就恨不得把家长揪出来,甚至对博主进行诛心之论——质疑《中国奇谭》,绝对是“香蕉人”“恨国党”。

Sir能理解这份愤怒和着急。

因为过去,我们见证了太多同样基于家长举报、儿童不宜等理由,消失得无影无踪的作品。

十年前,有家长请求央视紧急停播武侠动画《虹猫蓝兔七侠传》,因为“内容低级,充满血腥暴力”。

十年后,我们没有更进步和开放,反而发展到“五颜六色的头发,花里胡哨的装扮”,都是“倡导不良价值观”,需要停播整改。

大家的过激反应,其实也是为了“保护”《中国奇谭》。

但你发现了没有——

一方面大家觉得,那些烂剧被下架了不足为惜。

可另一方面,潜意识里对于好剧又充满了不安全感。

同样的。

还有每次某个明星成为“劣迹艺人”后。

网友都祈祷,《甄嬛传》的演员千万别出事,不然电子榨菜可能一夜清空。

发现了没有。

当你容许烂剧可以被没有原则地下架、封杀时。

事实上在你喜欢的好剧头上,同样也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这种担忧的结果是。

大家开始寻求权威的庇护,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安全感。

就像《中国奇谭》被质疑,网友立刻扯起民族大旗;

一维护《中国奇谭》,就说这是重点扶持项目,你怎么也敢动。

一部文艺作品能否立足。

不来自于它自身不可剥夺的权利。

而必须是来自权威的特赦、恩准,不知道这是一种荣幸,还是一种危机。

结果是什么呢?

就是明星纷纷寻求体制的“归属感”,成为一个有公家单位、有身份的人,才算多了一重护符。

而近些年如《人民的名义》《狂飙》这样的尺度有所突破的剧,都有官方出品的背书。

同样具有突破性的迷雾剧场,在《隐秘的角落》《沉默的真相》之后,很快就青黄不接。

当创作者和演员为了安全感,心照不宣地把“保住作品”和“没有争议”作为第一原则,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不再出现一鸣惊人,大胆前卫的作品。

剑拔弩张的现实话题,只能草草带过,用最不可能出错的方式处理。

而这,也就造成了我们最讨厌的——

悬浮。

女性,婚育,职场,社会热点,时代困境……

国产影视如今给人最大的印象,就是什么话题都想蹭,但最后能说出来的话,都只是官腔和废话文学。

挑战大众神经的观点和台词,会不会成为被绞杀的理由?

无人知晓。

那就拍最多人拍,最容易过的东西。

内娱观众常抱怨资本圈钱,创作保守。

其实,没有创作者不想尝鲜,没有资本不想押注黑马。

但。

当挑战未知的代价,是一部剧可以因参与者的一个污点,一条法理上站不住脚的欲加之罪,就要被送上断头台,观众自愿成为内定的陪审团。

当被光环加持的《狂飙》,也会被汹涌的民意和不可知的力量操控,必须阉割作品以证清白,确保安全。

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像呼唤壮士断腕一样,呼唤更多新鲜血液。

就像罗翔文章里说的,牵连制度的可怕,在于习惯之后,更多没有标准的“滑坡”,都会成为“必然”:

法律人一个重要的思维逻辑,凡事都想到最坏,避免出现最坏的结果。因此,法律人很少将自己代入强人的角色,而往往把自己代入弱者的视野。

法律界为什么担忧牵连制度,就是害怕出现滑坡现象。如果父母有罪,子女不能报考公务员,那么罪责自负的原则就已经被突破,例外的例外就会无穷匮也?

谁知道哪天不会出现五服以内都受牵连,抑或某个地域一律牵连,甚至商人子弟不能为官,人分三六九等的思想又死灰复燃。

无数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用权力亲吻过的刀俎诛杀异己,可能会很爽。

但本质上,我们每一个人,都只不过是在刀俎上轮番跳舞的鱼肉。

因为悖论就是——

当你觉得为了某个目的,可以突破规则时。

如何又能期待,这种被突破的规则依然很守规则,只精准报复坏人,而丝毫不会株连到自己?

所以,別让本就强大的刀俎霸占世界。

为鱼肉说话,为作品说话,才是为我们自己说话。

备案号:赣ICP备2022005379号
华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QQ:51985809邮箱:5198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