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掳走单身女孩 强行发生性关系后逼迫卖淫
想要找个“小姐”帮自己赚钱,几人驾车外出寻找,将一单身女孩强行拉到车上带走,在其家中先后对女孩进行了强奸。最终在嫌犯亲戚家中,女孩告诉其亲戚自己的处境,该亲戚报警,嫌犯逃跑,成功解救了女孩。
日前,定边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肖栓有期徒刑4年,以强迫卖淫罪(未遂)判处被告人肖栓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肖栓,陕西省靖边县人。几年前,肖栓在陈刚(在逃)的安排下,与高瑞平(已判刑)预谋,找一“小姐”送到陈刚二哥在神木县大柳塔开的洗头房为他们几个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