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银行被罚10万 竟是因为不配合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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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郑州9月23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23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因拒不履行协助划拨被执行人存款义务,中国农业银行唐河县新春支行被法院罚款10万元。
2014年2月,方城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诈骗案,判处赵军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决生效后,赵军主动交罚金3万元,其余罚金因没找到可供执行财产,一直未得到执行。
今年9月2日,方城县法院查明,赵军在农行新春支行有存款7.7万元,遂作出将赵军账户中的现金50650(含执行费650元)元予以划拨的执行裁定。